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3-2716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提〔2023〕29号 公开日期: 2023-05-26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26 09:33      来源: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章勤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中医特色助力浙有善育的建议》(第97号)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经我局主办,市卫健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浙有善育”工作部署,我局聚焦助力促进优生优育,不断优化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一、关于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投入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为支持中医类医疗机构发展,我局在住院费用考核中专门设置了中医激励系数,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给予政策倾斜激励。在每年考核清算时,根据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情况等6项指标得分给予激励。经统计,2020年我局对中医类医疗机构激励2.2亿元,2021年激励2.3亿元。

2022年12月22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20号),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体现优质优价优效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定点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年度中药饮片医保列支费用总额预算,年度清算出现结余的,对医疗机构予以激励。在住院DRG考核中,要建立中医激励系数与中药饮片帖均费用挂钩机制,对于中药饮片帖均费用下降的中医类医疗机构,可增加一定比例的激励系数。

近年来,我市也持续加大对妇幼领域中医药财政投入,市中医院开展中医妇科疾病诊治新技术等研究专项投入500万元,何氏流派工作室建设费用投入100万元等。下一步,我市拟积极支持中医儿童专病建设计划,争取财政支持最优化,促进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长足发展。

二、关于调整DRGs支付方式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确保医疗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省的部署,我市自2020年起全面实施住院医疗费按DRGs结合点数付费管理,并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DRG分组方案。2021年,我局根据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合理建议,提请省医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将先兆流产调整至OZ1组,使我市生育相关住院病组分组更加科学合理。

我市在全面实行DRGs点数付费的同时,建立了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制度,对于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时间超过60天的病例,可申请纳入床日付费管理。经统计,我市2022年OZ1病组中次诊断为“试管婴儿妊娠状态”的床日费用为500元左右。2022年杭州市中医院纳入床日付费管理的平均床日限额为1000元,且有51个OZ1组病例申请了床日付费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中医药特点,适时修订完善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研究包括中医妇科在内的中医优势病种DRG支付方案,优化完善床日付费管理政策,进一步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林山,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9583023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