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3-271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医保提〔2023〕28号 | 公开日期: | 2023-05-18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王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更好服务民生的建议》(临平26号)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速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7月和2022年10月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1〕39号)和《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就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重点支持我市从事药品、高端医疗器械、先进制药装备及材料等生物医药相关领域企业的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通过加大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激励,支持创新药品研发、改良型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研发、提升创新国际化水平。
二是完善临床研究应用,加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激励,提升医企融合创新能力,支持杭产药械应用,优化创新产品入院流程。
三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创新项目产业化落地,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做大做强,优化生物医药环境准入管理,强化产业金融全方位支撑。
四是积极指导各类创新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对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支持企业按我省药械采购平台阳光挂网政策规定申请挂网并向国家医保局申请赋码。对不能收费的创新医疗服务项目,按照我省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及时申报立项,争取纳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建立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会商机制,引导优质创新产品进入在杭医院。发挥本市商业保险等金融服务作用,丰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供给。
2021年以来,我局牵头组织省医保相关职能部门、市经信局,邀请商业保险机构负责人、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专家对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挂网和医保目录政策、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等进行深入讲解,并对企业产品在我省药械招采平台挂网申报、普惠型商保大病药品准入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近几年,为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我局积极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将在杭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医保目录外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组织召开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和省市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三医联动”座谈会议,支持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在临床使用,先后指导商保公司将我市贝达药业等19家企业的34个大病创新药品和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赔付范围,积极配合市经信部门落实对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的激励政策。
二、关于生物类似药集采
2021年7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根据临床需求,合理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二是坚持市场主导,促进竞争。考虑临床使用特点、质量或功能差异、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完善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三是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明确采购量,以量换价、确保使用,畅通采购、使用、结算等环节,改革采购和使用中的不合理因素,治理价格虚高问题。四是坚持政策衔接,部门协同。完善质量监管、生产供应、流通配送、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与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同时,《办法》明确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分为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和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两种形式。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由省级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由省级统筹开展,牵头市组织,其他市和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都需参加。《办法》明确在品种遴选上,国家、省级已开展的品种,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不得重复;已有市牵头开展的品种,其他市不得重复。《办法》对药品集采范围也进行了明确,主要为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品种,不包括谈判药品、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为积极支持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我局自2021年以来就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着力做好生物医药企业政策宣传培训指导的同时,切实加强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困难、解答医保问题、解决医保难题。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比如药械集采、产品挂网和医保目录等,因涉及省级医保部门权限,我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向省医疗保障局做专题汇报,建议我省在开展药械集采工作时,综合考虑企业产品功效价格、临床使用情况、企业意愿等多方面的因素,在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药械集采政策时予以考虑。据了解,省医疗保障局年内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对我省药械产品挂网、药械集采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
不断优化完善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和药械集采政策不仅是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促进生物医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市今年打赢经济翻身仗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局将根据职能权限,会同兄弟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在杭生物医药企业的支持,着力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杭城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医药和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林山,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9583023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