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778/2023-2712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14 |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 930 批次,不合格 7 批次。现 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饮料、速冻食品、水果制品、酒类等 16 类食品共计 218 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 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10 类食品共计 712 批次样品,合格 705 批次,不合格 7 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 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文莉餐饮有限公司(拱 墅区小河街道乐堤汇商业中心 038 室)销售的 1 批次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方剑明饭店(富阳区银湖街道东坞山村施家园花苑沿街富闲路 514、516、 518 二楼)销售的 1 批次腌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之江度假区万美荟萃餐饮店(西湖区转塘街道万美商务中心 7 号楼 301 室)销售的 1 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西湖区以乐后宅面馆(西湖区文新街道文二西路 551 号西城广场 2F 层 A07c 号商铺)销售的 1 批次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淳安县千岛湖简约餐吧(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 15-50 号)销售的水杯和餐盘各 1 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银苑宾馆(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电路 39 号)销售的 1 批次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2023年版)
检验机构:杭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