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详细地址: 霞湾校区:杭州市霞湾巷65号;康桥校区:杭州市龙腾街388号
- 邮编:310014、31001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职业高中
- 联系电话: 0571-88315212、88081195
- 网址: http://www.hzszcz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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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霞湾校区:杭州市霞湾巷65号;康桥校区:杭州市龙腾街388号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创业试点学校和理事学校。从1979年创办至今,人才辈出,硕果累累,荣获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学管理50强、全国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示范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称号。学校规模大,专业门类多,在校生人数达3500余人,进口出口畅通,升学就业两旺,为浙江省、杭州市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职业教育的一片热土,被誉为“新型劳动者摇篮”、职业学校的“领头雁”。
学校以创办“世界水平、中国特色、浙江一流、杭州情怀”的全国标杆性中职名校为办学愿景,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为浙江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中职分会会长单位。学校实施“名校+名企”的集团化办学战略,2004年杭州市政府授牌成立“杭州中策职校教育集团”,成为杭州市政府命名的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五大名校教育集团之一。学校与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杭州知味观、开元酒店集团、海外海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君悦酒店、杭州市西湖游船有限公司、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腾讯大浙网等著名企业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与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浙江科技学院合作开展“中本一体试点”七年制人才培养;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
学校专业特色鲜明,开设中餐烹饪、西餐烹饪、中西面点、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环境监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会计事务、音乐表演11大专业。其中,中餐烹饪和西餐烹饪是国家级示范性专业、省级骨干、高水平建设专业,省实训基地、省教研示范基地,市示范性实训基地;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是省级示范性专业、省级骨干、高水平建设专业,开设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方向,专业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环境监测技术是省级新兴专业;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商务英语是市级示范性专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4名正高级教师,1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4名特级教师,2名杭州市“131”工程培养人才,40位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建有国家级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市名师、大师工作室7个。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建有奖状博物馆、烹饪艺术博物馆、财会博物馆等六大数字博物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有价值感、幸福感的中策人”为目标,始终坚持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办学理念,构建富有特色的核心素养方案,实施匠星培养工程,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创立各类学生社团,坚持学校主导、学生自主的社团“双主”管理模式,为学生铺设了多种成才路径,促进了学生个性化发展、多样化成才。
鸿雁展翅高飞,学校在“鸿雁”精神的引领下,守正创新,做更好的自己,办更好的职业教育, 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杭州美好教育的重要窗口,昂首阔步向创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浙江一流,杭州情怀”的中职名校的目标迈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杭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三)符合市区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往届毕业生须初中毕业当年符合市区报考条件。
(四)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可以在市区报考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毕业,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市区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一、杭州市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依据和有关标准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具体内容
1.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实施免费营养餐(午餐或晚餐)、免住宿费、生活补助政策。
2.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继续实施免学费和代收费政策;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全部学生实施免学费、代收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3.继续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制度;杭州市区紧缺制造业艰苦行业技术类专业一、二年级杭州市户籍的学生和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内地新疆班一、二年级的全部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4.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资助标准参照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幼儿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