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3-273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法〔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2-2023-0001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11-06 17:12 来源:杭州市财政局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8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杭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