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2023-10-30 15:56 来源: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3年9月6日至10月7日,《杭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在杭州市门户网站和杭州市司法行政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9960.html)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3条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意见提出,建议在街道推行“谁种的名贵树木,就是谁的,但仅允许每年的某个月对树木进行移栽砍伐,其余时间段里禁止任何人破坏。”对于树木的砍伐和迁移,国家《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已有明确规定,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砍伐,本草案作为地方政府规章无权对此作变通规定。

二、意见提出,建议明确不予处罚的行为以及在罚则中明确不予处罚的规定。由于不予处罚的合法行为无法穷尽,且法律法规极少在罚则中有不违法的行为不予处罚的表述,不符合立法技术规范。

三、意见提出,在土地开发、规划环节通过一定的手段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对此,本草案专门在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涉及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建设条件,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保护要求纳入建设条件须知,同时,在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按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制定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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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