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98/2022-268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农提〔202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金土根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非粮化整治后续工作的建议》(临安22号)收悉,经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现复函如下: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不能“非农化”、粮田不能“非粮化”,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您的提案客观分析了“非粮化”整治后续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的关于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大资金保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建议也十分中肯到位,对我市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盯目标,推动整治进度
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非粮化”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部署和下沉一线指导,项目化推进,专班化管理,上下联动,开展每日排名提醒、月度进度通报、季度攻坚督促和半年度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一镇一策、一区一策”的办法,克难攻坚、因地制宜、多方协调,逐村逐块有力有序推进整治优化工作。
(二)多措并举,提升整治质量
一是强化整治资金保障。我市各地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强化资金投入,对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区块或拟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非粮化”区块,清理腾退后种植粮食的,按实际面积给予3000-50000元/亩财政投入,如临安区按实际清理面积给予镇街竹子3000元/亩(区政府承担2000元/亩)、苗木等多年生经济作物6000-10000元/亩(区政府承担6000元/亩),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在补贴方式上进行优化,取得了实效。
二是激发农户种粮热情。我市提出助农纾困增产保供15条,其中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粮食(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大户,在原省市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50元,到每亩补助250元,切实促进粮食生产;各地提高粮食规模种植补贴标准,其中,萧山区稻麦从140元/亩提高到240元/亩;建德市水稻从24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切实解决复耕后种粮难问题,提高调动种粮大户积极性。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根据摸底调查,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比重大,且经济作物的产出效益高于种粮收入,对此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整治工作。如临安区先行整治经济效益差或者年久失管的苗木、竹林和果园等,雷竹笋主产区优先将退化竹林整体比例高的区块土地集中流转后优先进行整治。针对规模较大、经营良好、对产业发展引领和农民致富帮扶明显的水果等经济作物园区优势特色产业和保供基地,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由当地镇街进行调整补划。
(三)规划引领,保障用地需求
今年4月,我局与市规资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2〕14号),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粮功区“非粮化”整治提升、“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区域后续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需要,为规模化粮食生产等预留一定比例的设施农业用地点位,发挥规划的统筹引导作用。同时,鼓励各地以乡镇(街道)或若干村为主体,确定一定范围的服务半径,统一布设和建设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共享设施,提高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耕地产出能力,种足种好粮食。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考核机制建立。建立上下联动责任机制,将耕地“非粮化”管控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按照年度考核成绩依次设定资金分配系数,并提高市级资金的补偿标准。分解落实任务、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进度调度、定期通报和工作例会等制度,联合纪委等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防止整治后反弹。
2、加大建设资金投入。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地提标改造为抓手,市级财政计划每年投入1亿元以上、带动地方投入3亿元以上,完善沟、渠、路等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提高耕地的连片化、宜机化、设施化水平,提升整治后粮食生产功能区产出能力,到2025年,累计实施农地改造提升工程15万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个、5万亩。
3、完善“田长制”建设。会同市规资局完善“田长制”建设,落实后续长效管护制度,将已优化整治好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任务逐级落实到责任网格、责任地块和责任人,探索建立巡查、处置、销号的闭环机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制止、整改,坚决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的新增和反弹。
4、推进粮食作物保险。明确农险部门牵头主抓、承保机构主推、乡镇(街道)和村摸清参保主体底数、协助配合的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推进省共保体粮食保险应保尽保,到2022年底全市水稻保险覆盖率达70%以上,同步推进新实施的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通过市县两级财政补助、降低农户自负比例,支持萧山、余杭、临平等地水稻保额补充保险扩面工作,提升粮食风险保障水平。
5、加强粮油示范模式推广。针对清退地块耕地破坏、地力条件较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保水性差、土层浅、地力不足的地块推广种植旱粮、旱稻,采用节水技术,平衡施肥,提高粮食产量;在保证种一季粮食作物的前提下,创新农作制度,鼓励稻渔共生、草莓玉米轮作、西瓜水稻轮作等综合种养模式,提升农田产出效益,力争到2025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4万亩,实现亩产水产品100斤、水稻1000斤,亩均增收2000元以上。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非粮化”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9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处
联系人:徐益桑 联系电话:8525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