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44/2022-268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委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生育环境,提高我市生育率的建议》(第56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卫健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鼓励生育。始终将优化生育环境,发展普惠托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推进。结合您的提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做好政策统筹引领。一是编制完成《杭州市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杭州市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杭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系列规划,加强我市人口、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发展顶层设计。二是牵头编制了《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分别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和儿童友好型城市两个维度,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三是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含托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构建“2+X”政策体系,着力降低养育成本。四是加强部门协同,注重资源整合,以市委社建委名义成立了托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增加普惠托育供给。根据相关政策,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原则框架、扶持方向、要素保障和规范要求。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等模式,向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以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就近可及的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积极争取普惠托育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累计获得资金140万元。通过3年来的探索,全市已有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856家,可提供托位3.7万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3.09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乡镇街道覆盖率达73.58%。初步形成了体系完善、主体多元、医育结合的普惠托育杭州模式。
(三)促进家庭科学养育。成立了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组建由儿保、幼教、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师资库,编写《杭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家长读本》、《家庭养育照护指导课程》等培训教材,为婴幼儿家长、机构从业人员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在全国首创社区婴幼儿成长驿站服务模式,定期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为家长和孩子们打造一方家门口的专属空间,营造育儿友好的社区支持环境。目前,已建成社区婴幼儿成长驿站192家,其中示范型驿站98家。
(四)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近年来,依据浙江省《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持续拓展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布局,不断提升母婴室质量,加强已运营母婴室的规范化管理。目前,杭州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已覆盖了大型商场、超市、公园、旅游景点、文化游乐、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地铁、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办事中心等公共场所,截至目前累计已达647个,面积达9700平方米。所有公共场所母婴室均能通过“浙里办”、“杭州健康通”、百度、高德地图等实现“一键导航”、“语言方式”搜索查找,为母婴群体提供了极大方便。
(五)丰富工作载体平台。一是会同市妇联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目前,正在编制《杭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了《2022年杭州儿童友好10条》,通过开展10项增进儿童福利的民生工程,推动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创建。二是会同市卫健委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标准,明确了责任分工,凝聚全市合力做好创建准备工作。三是搭建杭州市婴育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打造“托育一件事”项目。支持区县市加快打造15分钟“幼有所育服务圈”。拱墅区“阳光小伢儿”智慧信息平台入选全省优秀案例,“一院两中心三基地”智慧托育模式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出台鼓励生育政策一是重视学习上级文件。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实施三孩政策、鼓励优生优育等5项重点任务。今年6月7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人口发展目标,明确了“夯实优化生育基础”等四大类16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相关政策。二是制定杭州贯彻举措。市发改委于5月25日、26日召集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杭州育儿10条》。5月11日、5月17日、6月1日,金志副书记三次召集市发改委、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专题听取生育支持政策拟定情况。目前,文稿正在修改完善,将尽快提交市委主要领导审阅。《杭州育儿10条》针对生育负担重、影响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难保障、普惠托育供给不足、住房教育成本高等问题,从加大医保保障力度、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产假制度、发放育儿补贴、增加普惠托育财政补助、鼓励托育一体化、加强住房保障、落实教育双减等方面出台具有一定含金量的支持政策,内容基本涵盖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是做好请示汇报工作。根据刘捷书记、陈瑾副市长在《杭州政研第15期“市民生育意愿主要特点、期盼和有关建议”》上的批示要求,市发改委配合市卫健委第一时间向市领导反馈《杭州育儿10条》编制情况。四是工作最新进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设区市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要求,以《杭州市育儿10条》为基础制定《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举措》。预计年底前正式印发实施。
(二)强化人口政策调控。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修订完善《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将积分落户政策与个人生育情况脱钩,将促进民生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开展《杭州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课题研究,为完善我市户籍政策和人口管理政策提供理论依据。通过集成数字化应用场景,共享部门数据,积极推进积分落户数字化改革。
(三)大力发展普惠托育。一是支持符合条件普惠托育项目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发挥中央资金的撬动作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二是鼓励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满足员工需求。三是鼓励街道(乡镇)通过免费提供场地、减免水电费等方式,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四是鼓励现有幼儿园开设托班,要求新建幼儿园按一定比例配建托班。
联系人:社会发展与改革处 房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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