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47/2022-2676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7-25
发布单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1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2-07-25 10:4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李林蔚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足以人为本,高质量打造世界级大运河(杭州段)滨水公共空间的建议》(15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大运河(杭州段)的关注和对规划工作的支持!

大运河(杭州段)是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流动的文化遗产,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繁荣兴盛的历史见证,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优质载体。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配合、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围绕大运河的保护、传承、利用开展工作。自2014年大运河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来,大运河的保护与管控不断提升。2017年《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2019年《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17-2030)》正式批复。2022年1月,《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正式批复。目前,我局组织编制的《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正在等待批复。

一、滨水公共空间营造导向

您提出的滨水公共空间营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非常有价值,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应充分依托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机制,转变公共空间营造理念,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制定公共空间标准,允许滨水公共空间植入多元功能,加快推进项目审批。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已组织编制了《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优化滨水公共空间营造理念与利用导向,提升滨水公共空间公共性与功能复合性,积极倡导塑造高品质滨水公共空间。着力提升整体景观风貌,精致管理和维护沿河景观界面和具有文化意义的景观视廊,形成高品质、各具特色的河流廊道和城乡肌理,塑造新时代的运河建筑景观及文化景观。我局将加快推进规划、设计阶段的项目审批,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已经批复的《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中对滨河空间有明确的规定,如:“打造精细描摹的活力街区。传承历史上运河“主街次巷、上宅下店、河埠码头”的肌理特色,塑造运河未来活力街区。以“滨水小街区、临河连续界面、低多层高密度、混合功能开发”为核心特征。严格控制临水地块的尺度和高度,尺度以100米-150米为宜,临河建筑高度控制为低多层,引导临河建筑主立面朝向运河,地块宜采取产居混合的功能开发模式。”、“塑造“运河未来活力街区”,形成滨水小街区、临河连续界面、低多层高密度、混合功能开发的特色空间。加密“垂河直街”,形成生活友好、公交驿站结合、两侧活跃功能、舒适慢行的特色街道。”

等待批复的《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对滨河公共空间提出规定,如:“依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鼓励调整为公共服务、公园绿地等公益性用途用参考地,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项目、商务办公项目、住宅商品房、仓储物流设施等用地,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内部间形态。控制沿岸临水街区尺度,落实“窄马路、密路网、心小街区”的街区布局模式,构建联系运河杭州特色的垂河直中街,鼓励功能复合利用,结合特色场景塑造杭州运河未来活供力街区。提升运河两岸绿地、公共空间的畅通性和可达性,仅因地制宜建设林下慢行道、滨河绿道,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件公园的核心展示园、特色展示点、集中展示带,一河两岸统文筹建设既传承历史又富于创新的滨河公共空间。”

实际项目推进情况来看,杭州大运河滨水公共空间项目位于大城北核心区,项目范围东至大运河杭钢旧址综保项目,南至上塘河、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崇杭街。项目沿岸全长约23公里,用地面积约230公顷,绿化带宽度约15-170米,河宽度有约40-120米,沿线主要由京杭大运河、电厂河、杭钢河、上塘河、宣杭铁路防护绿带、支流水系及新开挖河道等两岸滨水公共空间构成,项目2021年已列入全国首批海绵示范城市亮点项目。项目践行“人们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在大运河滨水段利用桥下空间、滨水绿道等区域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和城市口袋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活力空间,形成集观光、休闲、跑步、骑行以及水上赛艇等体育运动多功能应用为一体的滨水公共系统,打造“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2021年10月,市运河集团联合市绿道办、市大城北办对大运河滨水公共空间项目进行线上线下公示,线上阅读量超过32万人次。2022年5月,星光桥下体育空间作为全市首个嵌入式体育设施场地建成开放。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大运河相关规划的贯彻宣传,凝聚共识,引领滨水公共空间理念的转变。对于实际项目中受到传统公园绿地规范标准的限制,运河边设置绿道、驿站、商业配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受限等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园文局推进相关研究,借鉴先进地区滨水公共空间营造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相关管控规范、标准、管理条例的研究编制。

二、运河沿线工业企业逐步外迁

您提出的运河沿线重大工业企业拆迁问题及对策非常有借鉴意义。应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区两岸重点工业企业的搬迁、腾挪,利用好运河沿岸宝贵岸线和空间,加快推进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立足以人为本,让规划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编制的《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核心监控区内的非建成区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项目、商务办公、仓储物流和住宅商品房用地”;“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的用地”。此类控制要求我局在相关规划已经落实,通过与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帮助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落地。

已经批复的《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中对滨河空间有明确的规定:“打造运河新城、小河-华丰、长乐、张家墩、塘栖 C 岛运河未来活力街区,五杭、博陆未来水乡试点。利用好运河沿岸工业遗存,形成活力开放节点和文化、艺术、科技复合新型业态。”

等待批复的《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对城镇建设空间提出管控要求:“核心监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准入不符合《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滨河生态空间内不得新建、扩建工业设施。”《细则》对村庄建设空间提出管控要求:“鼓励村庄低效用地整治,优化村居布局,充分利用村庄文闲置宅基地、工业厂房等存量用地和建筑。”、“村庄建设空间内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和大型工业园区,严禁新建扩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项目。”

实际项目推进情况来看,一方面是分类引导。注重对高价值工业遗存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如大运河造船厂、杭丝联、炼油厂杭州钢、大纶丝厂等工业遗存能够展现了杭州运河沿线近现代工业发展历程;另一方面是统筹实施,对大城北工业转型区整体谋划,统盘考虑,寻求运河沿线工业企业的逐步外迁。

近期,我局会加快推进运河集团新型功能培育区的城市设计工作。让新型功能培育区建设既要符合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相关要求,又要在城市设计中落实滨河公共空间品质与功能的提升的要求。我局在牵头编制新型功能培育区城市设计过程中,会积极协同配合相关工作。

三、公共空间运营模式

2019 年 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际项目推进情况来看,滨水公共空间工程分为众多子项目,由市运河集团多个二级分公司全权负责规划和建设,目前开工类项目正常推进,前期类项目有序报批,计划一期2022年底前完工、二期2023年底前完工,具体规划和建设以运河集团答复为准。我局将全力配合和支持项目落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将紧紧围绕谋划大运河与城市和合共生的美丽愿景,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既要“亮红线”、“守底线”,也要“追高线”谋发展,把大运河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加快打造“山水群落、河岸双带、核心十园、特色百景”的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结构,建设中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最美段、经典园,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文化生态实践范本。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查满宇,联系电话:85254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