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2668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提〔2022〕35号 公开日期: 2022-06-09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城4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6-09 15:0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丁志强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社会办中医馆健康发展的建议》(上城42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社会办中医馆的政策扶持

我市自2001年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宽进严管、一视同仁”原则,积极支持各类中医诊所和中医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为参保人员提供中医诊疗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类)定点医疗机构734家,占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17%,占比高于周边省内外兄弟城市。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卫发〔2012〕226号)要求,中药饮片帖均费用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4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超过30元。为支持我市各级各类中医类医疗机构公平、有序发展,我局坚持“一视同仁”,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和类型,统一将门诊帖均费用调整为不超过40元,规定病种门诊不超过50元。

为支持中医诊疗技术的传承发展,2014年我市将中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上调35%,2019年将普通针刺、拔罐、中医熏洗治疗等85个中医项目的价格上调20%,调整后我市中医诊疗项目价格大部分高于上海。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2021年7月我市新增了熬拌敷疗法等6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1年10月,又将铺灸等9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1年11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明确提出我省在执行国家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的同时,及时将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我省要求的传统中药饮片品种和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建立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标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合理、动态调整饮片价格。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文件要求,不断优化完善医保定点准入和中医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医类医疗机构规范服务的扶持力度。

二、关于实施门诊支付方式改革

今年年初,省医保局印发了《浙江省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自2022年起分期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其中,2022年底完成门诊支付方式改革顶层设计和信息系统建设;2023年底全省全面实施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APG)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底实现住院 DRG和门诊 APG支付改革区域全覆盖、费用全覆盖、人群全覆盖、医疗机构全覆盖,形成贯穿医保支付全周期和管理全流程的改革闭环,全面建成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今年3月份,省医保局已成立全省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班,正式启动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目前,工作专班已基本完成门诊APG支付方式改革文件起草工作,正在进一步讨论完善中。同时,门诊APG支付方式改革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分组建模论证也在加快推进过程中。按照省医保局工作计划,我省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将在7月份左右正式印发,各地市将在年底前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明年启动实施门诊支付方式改革。

三、关于对“建设杭州精品名中医堂馆”的支持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文件要求,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人才价值,重视名中医经验传承创新。新增制定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收费标准,将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优先将国家级和省级名中医等名医团队入驻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充分发挥名中医的个人临床经验心得,名中医个人临床经验方法可直接通过其所在医疗机构定期向医保部门申报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是创新中医服务,完善中医服务项目和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准入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将有疗效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煎药费等自费中医项目纳入个人历年账户支付范围。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完善新增价格项目政策,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占比例。优先审核常见病、多发病和优势病种诊疗手段或填补诊疗项目空白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快中医诊疗创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加快现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三是推进数字化改革,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促进中医药服务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积极培育“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新兴业态,构建在线中医复诊、在线支付、线下调配煎药、配送的中医服务生态圈。将中医在线复诊费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完善医保考核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门诊、住院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和医保协议管理办法,着力推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规范服务。通过设置中医激励措施和中医倾斜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医术精湛、服务规范、群众认可的中医类医疗机构做大做强,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助力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林山

联系电话:85157039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