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文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时间:
2022-
05-
25
10:
05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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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园林文物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园林绿化和文物工作管理实际情况,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如下。
本局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全市园林绿化和文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
(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意见;
(三)编制和较大调整财政预算,使用重大财政资金,筹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四)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其他需要由局机关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