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杭州市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地区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和空巢化“四化叠加”趋势,为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与供给相对滞后的矛盾日渐突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截至到去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167.1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16%,其中重度失能人员约占全人口的0.7-1%左右,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我们政府部门必须面对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既关系到老年人的生命尊严和生活质量,又关系到传统文化传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失能人员的照护保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协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提出了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7年11月,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决定》,明确要求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深化医养护一体化改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杭州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同时也在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在桐庐县开展了试点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长期照护需求评估机制是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共同的“守门人”,通过评估,可以实现照护服务和长期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的合理匹配,促进服务资源的公平有效配置。在当前照护服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构建评估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需求的统一指标体系,对于推动养老服务质量以及我市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关于工作目标,我们提出要充分发挥统一需求评估作为失能人员长期照护及相关保障待遇支付的“守门人”作用,逐步建立健全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不断完善评估标准,整合和提高部门之间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透明度,建立数据共享、规范统一的适用长期护照服务工作开展的基础信息体系。同时明确了三点基本原则,即一是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二是统一公开,高效透明;三是供需对应,分级分类。 (二)关于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推进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体系建设主要从三方面开展,一是建立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研究制订基于长期照护服务开展的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并根据实践运用不断完善,同时指导评估员开展评估工作;二是规范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流程。做好信息技术开发,规范并统一需求评估信息采集编码,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做好长期照护服务提供机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流程,确保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运行规范有序;三是培育壮大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规范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与评估员的管理,加强评估员队伍建设,提升评估机构及评估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同时,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要加强部门协同协同,积极促进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实践应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的工作要求。 (三)关于杭州市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试行标准 《杭州市长期照护需求统一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标准)是指导评估员开展失能人员需求评估工作和信息采集的重要依据,今后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和我市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对标准内容不断升级完善。试行标准明确了评估信息采集的统一编号规则,可以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信息互认。 试行标准主要包括档案首页、诚信声明、人员基本信息表、长期照护需求评估表(涵盖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认知能力评估、精神状态与社会交流能力评估、疾病状况评估、医疗护理、抑郁评估)以及被评估对象能力分级评价。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文件由市人力社保局解读。联系人:陈一刚,联系电话为:8725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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