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
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1- 09- 01 10: 45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民发〔2021〕82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杭州西湖名胜风景区社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0年前由杭州市民政局(或以本局为主联合相关部门发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2021年8月6日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宣布失效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废止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doc

杭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