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21-262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组宣〔2021〕27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17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残联,体育局(社发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发展杭州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备战2022年浙江省第十一届残运会,并为全国残运会、亚残运会选拔后备人才,决定举行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
二、时间地点
2021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单位
13个区、县(市)为单位组建代表团参加
四、竞赛项目
详见锦标赛设项表
五、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规定的运动功能最低分级标准。
2.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为肢体(脑瘫) 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3.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3年8月31日后出生),原则上应代表户籍所在地的代表队参赛。
4.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参赛运动员需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或健康码不是“绿码”等异常情况人员不能参加;报到前14日内未离开浙江省或未接触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六、参赛办法
1.代表团限报运动员20名,田径运动员不超过10人,游泳运动员不超过10人,其中听力残疾人田径、游泳项目每个单位都不能超过2人参加。
2.各代表团团长、团长助理各1人不计入比例,其余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3。
3.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大项3个小项。
4.各代表团可以冠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各项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程。
2.第二次报名后医学分级组将对运动员进行分级,并办理好运动员证,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根据各团报名报项的情况,正式确立比赛项目。
3.运动员分级后级别有变化者,如原报项目未立项,则合并到轻一级别比赛。
4.参赛级别确认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并取消该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5.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领队签字,并须经组委会批准。
八、技术规定
(一)田径技术规定
1.11级、12级运动员的引导员,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不占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名额),大会一律不安排引导员。
2.检录时间:田赛于比赛前40分钟,径赛于比赛前30分钟。
3.投掷比赛所用器材(如:铁饼、标枪、铅球等),统一由组委会提供。
4.由两种以上不同级别合并比赛统一录取的项目,则采用国际系数表评定名次。
5.11级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戴不透明眼罩(各队自备,如裁判员检查不合格,则必须配戴组委会准备的眼罩)。
6.12级运动员如参加与11级运动员同规则比赛的项目,则在比赛中对12级运动员的要求应与11级运动员相同。
7.各单位所带投掷凳,应符合规则要求,投掷凳的座垫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75厘米。
8.器材重量规定:见《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中最新田径项目竞赛规则。
(二)游泳技术规定
1.执行国际泳联制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中游泳项目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2.运动员泳装,必须符合规则规定。
3.11级运动员参加比赛,必须配戴黑色眼罩(各队自备,如裁判员检查不合格,则必须配戴组委会准备的眼罩)。使用提示棒的引导员,须在赛前填报;100米及100米以上距离的比赛,每名运动员须填报两名引导员,提示棒由运动员自备。
4.比赛使用50米标准池。
5.凡报错残疾级别者,经大会分级并确定级别后,允许调入更正后的级别,其项目不得变更。如调整后的级别没有原报项目,可安排测验,不得重新报项。
九、录取、奖励的计分办法
1.录取办法:2个单位2人以上立项,但因他人错报级别,经功能分级后调整级别而导致只剩1人的项目,仍然立项,7人以上取前6名,6人以下(含6人)减一录取。
2.奖励办法: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3.计分办法:前6名按照7、5、4、3、2、1计分,减一录取的项目按高限计分。
4.奖励设项: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和“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费用
1.各代表团的往返差旅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2.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报名表的电子稿及盖有公章的扫描件以浙政钉的方式发送至市残联组宣部。第二次报名时间2021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次报名时请将残疾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寄)报竞赛组委会。
3.第二次报名后进行现场分级,召开联络员会议,对报名立项进行最后确认,一经确认后,除非因级别变动而改项,否则不得再作变动。
十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电话、联系人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982439,联系人:任一平;市残联组宣部,联系电话:87982683,联系人:吕永珍。
十四、本竞赛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筹备办公室设在杭州市残联组宣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设项表
2.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设项表
3.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投掷重量表
4.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第一次报名表
5.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工作人员、教练员第二次报名表
6.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运动员第二次报名表
7.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声明书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