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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小课堂
时间:2021-07-01 15:2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三、失业保险政策

(一)劳动者可享受的失业保险政策(之一)

本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保险金政策。

失业保险金

Q1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Q2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201712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08/月。

Q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保待遇如何?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Q4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原件(非必要,有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需提供)。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5我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

注:关于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2)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按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6312345

下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补助金政策。

(二)劳动者可享受的失业保险政策(之二)

本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补助金政策

失业补助金

Q1哪些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在202112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1月(含)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1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Q2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1608/*50%=804/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1608元/月*20%=321.6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Q3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4我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6312345

下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三)劳动者可享受的失业保险政策(之三)

本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Q1哪些人可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符合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条件的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Q2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非必要,与转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转移职工需提供)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3我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报;线下办理地点为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6312345

下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四)劳动者可享受的失业保险政策(之四)

本期小课堂将介绍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Q1哪些人可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符合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条件的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Q2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需要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3我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报;线下办理地点为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6312345

下期小课堂将介绍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五)劳动者可享受的失业保险政策(之五)

本期小课堂将介绍生育补助金。

生育补助金

Q1申请生育补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2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的。

Q2生育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不含职工医保费)。以孩子出生之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发基数,自201712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08/月。

Q3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哪些材料?

1《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生育登记服务卡原件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3我如何申请生育补助金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申报;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6312345

下期小课堂将介绍技能提升补贴。

(六)劳动者可享受的失业保险政策(之六)

本期小课堂将介绍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

Q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含申领时已失业的人员);

3)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Q2补贴标准是什么?

1)取得初级(五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Q3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4)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非必要,本地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时需提供);

5)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必要,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3我如何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可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6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