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21-2613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商务〔2021〕81号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单位: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业、贸易
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383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1-06-04 10:4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毛爱东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和促进我市直播电商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该提案被列为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重点提案,由市商务局承办。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电子商务处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小组。经前期对相关企业的走访调研和座谈,并召集有关专家研究讨论,形成了办理意见,现复函如下,敬请斧正。

一、杭州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

杭州是中国电商之都,也是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2020年1-12月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8992.2亿元,占全省(22608.1亿元)的39.8%,同比增长19.7%,超过全省增速5.4个百分点;居民网络消费3219.7亿元,占全省(11071.7亿元)的29.1%,同比增长15.8%;网络零售顺差达5772.5亿元,占全省(11536.4亿元)的50.03%。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杭州直播电商迎来爆发式增长,既拓展了新消费增长点,也带动了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杭州直播电商源自于电商,又反哺于电商。在直播电商领域,杭州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2008年第一批淘女郎开始,到2016年以如涵为代表的MCN机构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直播电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杭州直播电商产业链覆盖直播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园区基地、供应链系统等多个环节,生态系统较为完善。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度杭州的直播电商销售额(GMV)达3219.1亿元,位列全国第一。全市现有淘宝直播、抖音、蘑菇街、有赞、云集、有播等头部直播平台20余家;涉及从业人员约40万人;知名MCN机构50余家,包括微念科技、谦寻文化、如涵文化等全国排名前列的MCN机构;一定规模产业化的直播电商基地、园区40余个,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杭州现有直播相关企业注册量为4265家,位居全国第一。

二、目前所做工作情况

我局紧抓直播电商热点,围绕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目标,大力推动“直播+”模式的广泛应用。

一是制定直播电商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020年7月9日正式印发,余杭区、滨江区、西湖区等多个区县出台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实施细则,支持直播电商发展。市人才办、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人才发展有关举措的操作办法(试行)》,细化明确了我市直播人才分类认定、直播电商人才享受待遇、“杭商学堂”培训、组建直播电商人才协会等政策规定。

二是举办全市性直播电商大型活动。“云上杭行”5*20直播电商季于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TOP直播电商产业园正式启动。仅启动仪式短短2个小时活动就吸引到粉丝968.67万人,直播间销售总量达到26.25万件,实现成交额1777.95万元。开展“云上农合、供销甄选”系列惠农助企公益直播带货32场,在线观看累计29万余人次,抖音平台发布的短视频播放量26.2万次。

三是聚力直播阵地。实施“112”杭州青年电商达人工程,成立全国首个“中国青年电商网红村”;成立网红村(达人联盟)党、团支部,加强党团政治引领。设立中国(杭州)青年电商主播培训基地、杭州物流产业青年直播基地、小青团e家·知勤谷电商平台,成立杭州亚运青年主播志愿服务队,通过多地设立实体化阵地,努力将杭州打造成青年电商网红人才的向往地。

四是搭建直播电商研究体系。牵头筹建并正式揭牌成立了“中国(杭州)直播电商经济研究院”、“中国(杭州)直播电商产业教育学院”、中国(杭州)直播电商专家委员会等三大机构,标志着杭州率先在直播电商领域建立起专业研究机构,开创全国先河,为未来直播电商发展在制定行业标准、进行产业研究、发布行业指数、提供决策参考、开展行业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保障。

五是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全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和产业公共直播间的摸底调查,推荐60家直播电商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和产业公共直播间创建。

三、关于对提案中几点建议的反馈

直播电商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对于促进消费、扩充就业、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直播电商不规范的问题确实存在,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直播电商经济的健康发展。您在提案中所提三点建议很有价值,这些建议中的措施举措,有部分我们已经在着手实施,有部分我们还在努力实现。

(一)关于“对我市直播电商企业加强法律培训”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精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行业组织、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开展相关法律培训。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线上微课、短视频、热搜话题等宣传方式开展法律知识普及,让直播电商从业人员了解直播电商的行业规则,引导直播电商企业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

(二)关于“加强对直播电商企业的法律监管和帮扶”的建议

我局将会同市司法局以杭州市律师协会下设的互联网信息、知识产权等专业委员会为依托,组建律师普法宣讲团,研发普法课件,开展普法宣传;对直播电商企业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研发涉及直播电商企业的法律服务产品,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组织专业讲座和培训,对律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

(三)关于“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和侵权行为作为认定标准之一”的建议

一是构建“平台—市场监管—消费者”共治格局。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审核力度,确保违法违规内容可自查、可溯源、可反馈,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空间。二是落实好平台主体责任。直播平台建立对主播的信用评价体系,奖惩体系,考核体系,对于违法违规的直播,进行相应的处罚。三是推动直播行业领域标准的出台。在当前以电子商务法为代表的上位法有待具体落地的情况下,通过制定直播领域行业标准、主播行为守则、平台自律公约等方式,来推动直播电商的规范化发展。我局也将加强与网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联动处理违规直播的合力,将不合规定的主播、直播电商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直播电商人才认定和直播电商企业的政策奖励。

最后,感谢您对杭州直播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建议对我们开展好下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实际操作性,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作指导和帮助!

联系人:孙凡 85257725 13588156706




杭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