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1-2615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1〕4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杭州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请示》(杭建设〔2021〕7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杭州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下简称三县(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要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喝上更安全、更放心、更优质的水”这一根本出发点,大力补齐城乡供排水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同质饮水和城乡污水清洁排放,打造我市新时代水务工作新格局。
二、原则同意三县(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最终实现市域规划布局、资源调配、管理政策和服务标准“四个统一”的改革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三县(市)组建新水务公司,完成城区水务资产和业务的整合重组;第二阶段:到2022年底,依托市水务集团搭建水务一体化改革经营平台,按照市场化方式,整合三县(市)水务资产和业务,建立三县(市)供排水特许经营机制和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三、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改革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三县(市)要落实域内水务资产和业务整合工作,履行属地责任,守牢安全底线,确保水务一体化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