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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21年4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通报
时间:2021-05-08 17:2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4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4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下降25%、增加10%,与2019年相比减少55%、38.9%,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47.1%、24.1%。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5%、66.7%,与2019年相比增加150%、25%,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增加66.7%、42.9%。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50%、14.3%,与2019年相比减少77.8%、57.1%,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71.4%、45.5%。

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

(二)1-4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1-4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9起、死亡32人,同比减少19.4%、持平,与2019年相比减少56.1%、47.5%,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48.7%、35.4%。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持平、下降11.1%,与2019年相比上升40%、14.2%,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上升16.7%、持平。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22起、死亡24人,同比减少24.1%、增加4.3%,与2019年相比减少63.9%、55.6%,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56.4%、42.2%。

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

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特点分析

1-4月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总体平稳,自然灾害领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4月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11人,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两月增加,特别是4月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增幅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2人,较2019年同期增加3起、1人。

(二)建设施工领域事故频发。1-4月,全市建设施工领域累计发生事故6起,导致7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85.7%、87.5%。4月,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亡人事故5起、死亡5人,均发生在建设施工领域,其中,上城区于4月18日、4月20日连续发生两起建设施工领域亡人事故。

(三)城市运行领域事故多发。4月以来,全市共发生路面塌陷、管道破裂、燃气泄漏等城市运行领域事故7起,这些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影响人群较多,社会关注度高。

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

(一)道路运输领域风险增加。随着疫情的好转和疫苗的推广,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货物运输和旅游出行出现明显增长,公路客运、旅游包车、工程运输车事故风险加大。

(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突出。近期,我市已进入施工高峰期,建设施工领域发生多起亡人事故,同时亚运会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攻坚期,大量项目提速施工,事故风险加大,要重点防范基坑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

(三)火灾风险上升。当前,企业生产逐渐步入正轨,用火用电用气增多,且不少企业生产场所内部结构复杂,生产设备密集,火灾风险不断加大。同时,群租房、商场、农家乐、敬老院等场所易因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四)洪涝灾害风险加大。我市已正式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异常特征明显,气候形势复杂,容易出现极端异常天气,局地出现强降雨概率增多,短时强降雨和梅雨容易造成局部地区出现洪涝和内涝,其中钱塘江中上游、东苕溪存在发生超警洪水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设施工领域:持续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重点关注地铁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解决层层转包带来的违法违规建设施工等突出问题,强化施工安全监管,遏制事故多发势头。道路运输领域: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电动车和“超载超限”车辆,加强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管,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危化、矿山领域:持续开展危化品企业风险排查,紧盯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强化危化、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研判,落实停产关闭整顿危化、矿山企业的管控措施,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城市运行领域: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管控力度,防范由于建设施工导致的路面塌陷、管道破裂等事故;全面开展城市水电油气管网、桥梁隧道、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城市运行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二)持续推进“遏重大”攻坚战。要持续推进“遏重大”攻坚战,加快健全“遏重大”领导责任体系,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风险普查,精准动态辨别重大风险,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落实清单化落实防控措施,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严肃问责问效,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遏重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全面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我市已正式进入汛期,防汛抗旱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未雨绸缪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千方百计打赢今年防汛攻坚战。各级防指要发挥协调、指挥职能,从严从实扛起防汛责任;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要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确保第一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要从早从紧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充实防汛抢险一线队伍力量,补充抢险物资,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强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数字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四)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要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行业、区域、时段,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要强化对出租房、临街店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监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