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1-2611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5-31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民革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美丽城镇建设过程中挖掘乡土文化资源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于2019年9月启动,计划到2022年对全市118个乡镇实施美丽城镇建设,建成市级美丽城镇60个以上,其中省级样板30个以上。2020年,我市建成市级美丽城镇29个,其中省级样板17个,总数全省居首。
美丽城镇建设是集“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五美”建设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人文美”建设是其中最有特色,最具魅力的部分,特别是乡土文化资源的挖掘更是重中之重。现将提案中建议涉及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树立正确观念,延承乡土文脉。杭州各地的乡土文化内容丰富、历史厚重、各具特色。结合美丽城镇建设,各级政府特别是文化部门把当地人文历史、名人典故、民风良俗、家风家训、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乡土文化抢救性保护,实施“基因解码”工程,通过编撰丛书、音(影)像资料、遗存保护、培养传承人等办法,防止各地乡土文化遗失。在美丽城镇建设中重视乡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把传统文化积淀变成未来文化创造的源泉,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区域联动与特色发展相融合,将传统美与现代美有机结合,既有乡愁古韵、又有文明新风。
二、关于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示范引领。我市倡导“规划先行、久久为功”,美丽城镇建设牢牢坚持规划先行,强调规划统领作用,创建启动前提前编制一镇一方案,对乡镇规划方案、创建类型、政策、创建方式等提前明确。全市通盘考虑国土空间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同时强化在空间开发保护领域的刚性管控和指导约束作用,编制多规合一的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落地性实用规划,分级构建乡村规划体系,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分区落实管控要求,明确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注重特色保护,做好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梳理(即挖掘乡土文化资源)等。
三、关于振兴文化产业,优选产业项目。去年美丽城镇“人文美”项目投入约25亿元,通过加强古街、古道、古建筑、古河、古桥、古树、古物的原貌保护,不搞大拆大建,做到修旧如旧;通过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集中、系统地展示当地文化;通过文化场景节点再造,植入艺术小品、雕塑、绘画等元素,让当地的人文历史情景再现,打造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美丽城镇。
四、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在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出台了《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法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对美丽城镇的金融服务,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市里对成功创建省市美丽城镇样板的城镇给予最高专项奖励,区县(市)也从资金奖补、税费减免、土地指标倾斜等方面予以支持美丽城镇样板创建。在人才保障方面,我市深化“三师”(首席设计师、驻镇规划师、发展师)制度,强化技术保障,依靠专业人才队伍优势,充分发挥“一库三师”制度的技术决策和引领作用,指导服务乡镇。去年累计开展278次“三师”活动,1324人次参加,为城镇解决各类技术问题800余个。
五、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匠心人才。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工匠,将全市现有的11000多名农村建筑工匠纳入“杭州农房建筑智慧管家”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培训网络化、比武常态化、积分动态化、网络考核测试等多种方式,结合我市近期出台的《杭州市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农村工匠技术水平、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农村建筑工匠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和建造水平,逐步使农村建筑工匠成为“会看图,会上网,善统筹,善建筑”的新型产业工人,使之成为乡土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开拓者,更好的服务家乡建设。
感谢贵委对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建管中心城镇建设处 边志杰
联系电话:87173669 传真:87066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