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34/2021-2609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5-28
发布单位: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政法、监察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5-28 17:2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民革杭州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律师调解市场化的建议》(第15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研究,认为该建议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律师调解机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具有很好的借鉴指导意义。经我局主办,与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法院会商,提出如下办理答复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进律师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建议中提出:创新模式推动律师调解。全面推广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镇街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鼓励和推荐律师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中担任调解员。我局对此条作出如下解释: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简称《试点意见》)指出,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换言之,只有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纠纷的,才能称之为律师调解。当前,全市律师也积极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中担任调解员参与调解推诉源治理。此外,《试点意见》明确了建立律师调解4种工作模式: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和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在镇街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目前没有上位法依据。

2016年,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率先在全国探索律师调解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发展,已经形成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律师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我局与市法院多次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委托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细则》、《关于做好律师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规范律师调解工作。当前,我市律师调解工作已经形成法院调解工作室、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和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等多种工作主体,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依法出具司法确认书或民事调解书。二是严格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市法院出台了《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律师调解名册进行造册、管理。目前,我市律师调解已形成“1+60”的工作模式,即1家杭州律谐调解中心+60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实现了区、县(市)律所调解工作室的全覆盖,全市律师调解员达到1472名。三是推进改革,赋能数智调解。有效嵌入“一码解纠纷 (诉讼)”:2021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尤其是大力推动“一码解纠纷”程序的应用。近期,市法院起草了《关于杭州市大力推动“一码解纠纷”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一码解纠纷”实施方案》),市委政法委已于4月15日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会商研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云”平台建设;2020年4月,由市贸促会、阿里巴巴集团、共道公司合作推出“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正式运行,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云调解”,高效服务实体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落实经费保障,激发律师调解积极性

建议中提出:加强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探索建立律师调解的市场化解纷机制。我局将予以采纳落实。一是有效落实好《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2020年10月,司法部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明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法律服务,可依法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包括律师提供公共性、公益型的法律服务,公益型律师调解、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服务,政府委托律师提供政府法律顾问等。市财政部门同意将调解经费纳入法院预算,市物价部门明确律师调解可按法律服务依法收费,为律师调解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动行业性纠纷自治,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过服务外包、政府购买等方式,将纠纷打包给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市场解纷主体调解。三是建立律师调解“公益+市场化”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和细分律师调解,《“一码解纠纷”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在诉前引调分流环节中,矛调中心根据分案规则,可以将相关的纠纷分配至相关调解组织,其中包括律师;在诉前引调委派环节中,对于借贷纠纷、涉企纠纷、合同纠纷、保险纠纷、金融纠纷、电子商务纠纷以及“其他纠纷”,法院可将其委派至杭州律谐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方案还对案件的分配、受理、收费、评价等进行了明确。市律师协会出台了《律师调解引导类案件收费标准(试行)》(简称《收费标准》),就调解收费及经费补贴标准作出具体指引,也可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自行约定收费标准。为下一阶段深入探索积累经验。

三、加强管理和宣传,提升律师调解队伍建设

建议中提出: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理机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我局将予以采纳落实。一是加强律师调解员培训、认证和管理。利用好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管理优势,将律师调解的具体工作纳入到专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培训工作,逐步制定调解员的认定标准、培训课时要求和考核体系,提高律师调解员职业素养,提升律师调解成功率。二是建立调解绩效机制。市法院印发《关于做好律师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并出台司法确认实施细则,率先审理全国首例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案件;进一步建立对司法确认承办法官的合理考核机制,激发法官承办司法确认案件积极性,保障律师调解作用充分发挥。云”平台将提供直观的调解业绩排行榜,从收案数量、成功率、调解时长等多个维度,对调解机构、调解员按不同专业特长分别排名,为申请人提供不同参考。对于调解员、调解机构长时间消极处理,或者业绩积分过低的,及时发送整改提高告知,进行分案调整或暂停分案;限期没有整改的,退出云平台调解,实现调解组织、调解员之间的优胜劣汰。三是鼓励律师参与公益并加入志愿者。2019年,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鼓励律师加入“杭州志愿服务网”和关注官方微信账号“杭州志愿者”“志愿汇app”注册志愿者,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可以根据志愿服务数据与律师律所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激励措施相结合。四是加强宣传,做好调解引导。我局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律师调解制度的作用、优势以及成效,市中院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指示牌,发放宣传册,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调解氛围。法院发挥司法保障的促进作用,对滥用权利、违反诚信原则、恶意阻碍调解等行为,通过酌情增加其诉讼费用负担乃至赔偿无过错方额外支出等惩戒性示范审判树立价值导向,以判促调,通过强有力的执行程序,保障律师调解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推动当事人选择律师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

感谢您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 孙青青

联系电话:85256529    传真:85256500


杭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