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34/2021-2609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政法、监察 |
方洁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改〈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拱3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3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127号),从管理范围、管理原则、工作机制、机构职责、部门分工、规范要求、应急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东站交通枢纽功能、加强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起到重要作用。2019年下半年,江干区政府提出在杭政办函〔2013〕127号文件基础上制定政府规章,将《杭州市火车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列入政府立法计划。我局对该规章的制定工作进行了研究,并与江干区政府进行了沟通,提出了立法指导意见,但由于规章立法权限等原因,江干区政府未正式提交立法建议。
当前,为破解东站枢纽地区存在的管理和机制难题,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市委改革办、江干区政府正在牵头制定《杭州火车东站枢纽综合行政执法集成改革方案》,该项工作已被列入《中国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今年2月,我局收到市委改革办《关于征求〈杭州火车东站枢纽综合行政执法集成改革方案〉意见的通知》。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杭州东站综合行政执法集成改革将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平台强协同、一个大脑统指挥、一张网络全覆盖、一套机制优保障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格局,重点任务包括设立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站枢纽分局,先期承接综合行政执法、民政、人力社保、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单位19个方面的466项行政处罚事项和276项行政检查事项等;推动《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暂行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等内容。在2022年9月底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前,实现执法力量深度融合、指挥中心“一站集成”、执法信息“一网归集”、事件处置“一体协同”,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明显提升,培育系列制度成果,将杭州东站打造成为全国高铁枢纽行政执法改革的先行示范、“浙里畅行”的重要窗口。据悉,市委改革办已完成一轮征求意见工作,该方案将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正式出台。
经与江干区政府沟通,该区将在今年基本完成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提出立法建议。我局将持续关注全市及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江干区政府开展立法调研,梳理规范性文件《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拟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等,指导江干区政府草案起草等工作;
二是按照《立法法》《杭州市立法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立法工作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执行。立法计划项目征集工作于每年9月份启动,通知发至市直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届时,如江干区政府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我局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研究,论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江干区政府提出制定政府规章,我局将研究论证制定政府规章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研究确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批准正式列入立法计划后,我局将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努力为杭州东站枢纽地区综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联系人: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 纪选峰
联系电话:85252946 传真:85256500
杭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8日
(备注:本答复中部分行政单位名称按行政区划调整之前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