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1-26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医保提〔2021〕1号 | 公开日期: | 2021-04-06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徐承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牙周疾病基础治疗纳入医保的建议》(拱2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洁治等牙周疾病基础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全民对牙周病早期治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的建议,对加强牙周病的预防和治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直以来,各级医保部门都高度重视口腔疾病的检查和治疗。早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初,我省就将大量的口腔检查、治疗和手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涉及牙周常规检查、牙龈保护剂塞治、急性坏死性龈炎局部清创等50余种牙周检查和治疗项目以及100余种手术类项目,以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疾病经济负担,我市还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拓展了医保个人历年账户使用范围,于2014年将暂未列入医保目录的洁齿费纳入了个人历年账户支付范围。2016年,又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将包含洁治、牙面光洁等牙周治疗相关的自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个人历年账户支付范围。除此之外,我市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资金还实现了家庭共济,参保人员的历年账户资金可共济给近亲属使用,进一步减轻其家庭成员费用负担。
为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地,我市还不断扩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口腔医院及牙科诊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目前,全市已有超500家口腔医院及牙科诊所成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有效满足群众就近治疗的需求。
由于目前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严格的待遇保障清单准入管理制度,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规定,综合我省医疗服务情况,经专家评估,制定全省统一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并适时调整。因此,市级医疗保障部门无相关医保目录制定和调整权限。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相关政策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您提出的建议,以期更好地为我市参保人员口腔健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