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1-2593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1〕17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批复〈杭州市临平老城区单元(LP02-03-05-0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1〕3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余杭城镇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临平老城区单元(LP02-03-05-06)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临东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望梅路,北至星光街,总用地面积为1236.47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以文脉传承、有机更新理念为核心导向,将该单元打造成为更多元、更高效、更活力、更绿色的综合服务中心、品质生活宜居之城。
(三)功能定位:杭州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支点、杭州东北部产城融合综合服务区、上塘河畔山水文化宜居之城。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带五板块”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以文化艺术走廊、行政服务、医院、学校、剧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为核心的临平老城区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即沿迎宾路形成的临平副城南北向产城融合发展轴。
“两带”:即上塘河山水文化带、城市轨迹年轮带。
“五板块”:即规划区内的城市绿肺公园板块、活力宜居慢城板块、观山文创科教板块、依水居住康养板块和品质生活示范板块。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按照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四级控制。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消防、防洪、抗震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校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