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1-2597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1〕2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杭州市滨江区中兴单元(BJ09)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版)〉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1〕4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滨江区中兴单元(BJ09)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版)》(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江陵路,西至时代大道,南至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11.64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建设成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滨江居住商业混合区。
(三)功能定位:滨江中心地区内,以品质住宅、商务办公及创新产业为主,城市配套完善、生态环境和谐的城市功能单元。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三轴、一带、两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江虹路东侧、北塘河南侧的产业集聚区。
“三轴”:即沿江南大道形成的公建发展轴和沿滨兴路、江陵路形成的交通发展轴。
“一带”:即北塘河沿河景观带。
“两区”:即分别位于江虹路西侧和江汉路东侧的两个居住片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与城市支路四级控制。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消防、防洪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