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2-25 16:0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精神,围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主要负责人两次以上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一次专题研究谋划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制定《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5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视频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全年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1.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进政务2.0事项好办易办。根据《杭州市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政务2.0平台行政审批事项接入工作,作为省厅试点牵头开展事项拆解,重新打造审批系统完成无缝系统接入,积极开展事项初验、终验等工作,目前市县两级11个事项已半管控上线。二是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好差评”闭环管理;推进商事登记“一件事”3个事项纳入“亲清在线”平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2个事项的3项办事情形实施告知承诺制;推进“无证明化”改革,清理证明材料26个,采取告知承诺8个,改为部门内部核查9个,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9个,落实“减证便民”。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96.47%,跑零次率100%,即办率81.8%,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专项整治。一是持续深化“60日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暗访曝光对象拓展至城镇燃气、旅游景点、防汛防台、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推行限时整改、挂牌督办,市安委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验收,及时通报问题。市本级已累计曝光隐患1723处、整改验收1723处;区县累计曝光隐患16408处、整改验收15978处。二是推进危化和小微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专项整治,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均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全市摸排出涉及企业9675家。排摸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23480家,开展社会化服务18802家。推进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杭依办〔2020〕4号)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征集并形成重大决策目录,经集体讨论后向社会公开。依法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委托统计事务所对2019年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步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均严格履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根据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报送清理结果。开展本部门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经集体讨论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及时开展延期、换证、注销、信息完善、电子签名录入等工作。积极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在编人员数的95.24%。二是从实从严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结合防控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抓好企业事故隐患整改和违法行为处罚工作,通过执法直播、案例汇编、执法曝光、案例群发、执法建议等形式,扩大执法工作宣传面,提高执法威慑力。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监督7342次,实施行政处罚3138次,检查处罚率42.74%;罚款额6237万元,其中非事故罚款5654万元,非事故罚款占比率90.65%。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认领国家监管事项事项29项,省级行政检查事项323项,行政处罚事项35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认领率100%,实施清单编制率100%,国家监管事项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应用工作,提升监管效能。2020年市本级建立检查任务30件,按期完成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99.67%;参与跨部门双随机监管任务率18.72%,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户次占9.2%;信用规则关联率88.46%;国家监管事项和执法平台双随机检查事项100%全覆盖。大力推进掌上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工作,2020年在系统内办理案件23件。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对局“三项制度”加强贯彻落实,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全局配备11台执法记录仪,确保一线执法人员分组执法均能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单独设置询问室,安装监控设备,进行调查询问时全程拍摄记录。每个行政执法案卷均有配套电子文书、照片、视频记录,在案卷归档时刻光盘保存。在中国杭州、浙江政务网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做到“一案一卷一审”,确保执法决定依法、公正、严明。

3.加强基层执法工作指导。通过开展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线索移送等执法新模式,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重心“移不下去”、针对性不强、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积极突破基层执法瓶颈,推动基层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余杭区应急管理局探索开展“派驻执法”模式,进行分片重点派驻执法,抽调执法业务骨干派驻下沉镇街全日制办公,镇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从原来不足20%迅速提升至80%,违法行为查处周期从平均40天左右压缩至15天左右办结,大大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江干区应急管理局探索“1+9”工作机制,制定《江干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的规定》,并制作《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清单》,以江干区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主要执法力量,借助9个属地街道(智慧城)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发挥各属地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和监管实效,与区局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无缝对接,全面形成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

4.落实完善复议应诉机制。一是修订《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共2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其中1起主要负责人出庭,1起分管负责人出庭。负责人在庭上均积极出声与原告沟通交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举办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邀请市中院资深法官授课;组织两次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提升执法人员行政应诉能力。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涉法事务处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服务作用,采取定期派驻现场工作模式,实施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案件、行政机关合同全覆盖审查。2020年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15件,行政机关合同64份,出具4份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参与2次事故调查讨论座谈,代理3起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创新案卷评查新模式,引入律师事务所开展第三方案卷评查,用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对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统一化、标准化、精准化的专业评价,形成“一案一表”反馈给各区、县(市),并专门召开案卷评查讲座,结合法律法规分析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回头看”专项检查,对2019年7月以来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回头看,抽取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钱塘新区进行现场案卷核查和企业实地检查,并邀请执法监督员参加,进一步督促区、县(市)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责任追究。

3.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并实现目录下载便民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加大规范性文件、民生实事项目、财政预决算、自然灾害应对、灾害事故救援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

1.加强“以案说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种方式开展“以案说法”工作。编印两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例汇编》发放到各类企业,共计发放一万余册。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短信推送宣传机制,定期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以短信形式推送到各类企业负责人、安管员,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目前已推送7期。联合网易新闻开展两期“执法直播”,并现场解答观众提问,观看量达153万余人次。 

2.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按照“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开展第十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月期间,全市举行各类直播活动953场,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活动2378场次,95万余人次参与,组织381场公众实地参观体验馆活动,参与安全打榜8万余人次,参与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发布710条微视频,参与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5711条,在全国安全知识竞赛中排名全省前三,有208万余人次参与“云课堂”,全市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得到进一步浓厚。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目标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还存在应急管理地方性法治体系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全面、执法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与院校、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研究推进《杭州市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办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实施办法》《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梳理防汛防台抗旱、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预防、森林防火等地方性标准,推进地方标准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出台杭州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实施办法,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机制建设。

(二)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能

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确立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体系,完善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和统一办案平台的应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比武和交叉检查,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不断创新社会化监管手段,采取“执法+专家”“执法+媒体”等方式进行检查,加强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线索移送执法模式的推行力度和广度,不断优化提升执法效能。下达各类执法指标,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威慑力和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发挥法律专家顾问作用

引入律师全程参与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事故调查报告等重大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水平。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借助专业团队力量,建立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案例库,并在法律研究、行刑衔接、执法检查、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多方面开展项目合作,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多元化执法监督机制

健全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探索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执法指引和案卷评查、案例指导制度等。落实事故督办、事故调查处理“回头看”、信用联合惩戒、立法后评估、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评估、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发挥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本级和区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多元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