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1-259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节后复工(防疫)安全暨平安工地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2-22 17:1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工地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生产(防疫)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总站将于3月1日~3月26日,开展建设工程节后复工(防疫)安全暨平安工地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应按照市建委关于节后复工(防疫)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复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疫管理工作。
二、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排查现场安全和防疫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自查完毕后,应填写《建设工程节后复工(防疫)安全管理自查表》,留存现场备查,未经自查合格不得复工。
三、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张挂“平安工地”牌匾;企业对项目检查应做好记录;项目编制“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保卫等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排查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抢揽生意等涉黑涉恶线索,并在《杭州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上签字承诺,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
五、市总站将在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3月8日~3月26日期间,对受监工程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发现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施工现场,市总站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诚信扣分,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 1、杭州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
2、建设工程节后复工(防疫)安全管理自查表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杭州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表.doc
附件2: 建设工程节后复工(防疫)安全管理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