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1-264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关于公布2022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有关数据的通告
时间:2021-12-20 15:0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30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20〕5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21〕7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每月缴费基数和划账基数为3957元,即:79133元(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60%÷12月=3957元/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75.92元,即:3957元/月×9.5%(缴费费率)月=375.92元/月,其中持有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为187.96元/月。
二、不符合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按规定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至规定年限的,其补缴标准为每人每月630.47元,即:79133元×9.5%÷12月(职工医保费)+48元÷12月(大病保险费)=630.47元/月。
以上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