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1026117/2020-258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消〔2020〕175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0-2020-0101
关于《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时间:2021-01-06 16:0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杭州消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诚信氛围,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支队制定了《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消防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消防监督管理由原来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监管,向管理服务转变。2018年1月,杭州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了《杭州市消防安全失信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经过近两年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失信联合惩戒不足,守信激励制度缺乏等问题。尽快出台《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起草依据

1.《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2.《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3.《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

4.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三、起草过程

2020年6月,杭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发改委信用办启动《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工作。2020年10月29日,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函送市发改委征求意见,2020年11月10日发改委反馈意见2条,全部采纳。2020年11月11日《办法》在杭州消防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2020年11月14日,《办法》第二次征求市发改委意见,均无意见。

支队还进行了深入调研,学习和借鉴全国各地在消防信用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对办法逐章逐条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形成定稿。

四、主要内容

《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主要特点有三点:一是由失信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增加了守信激励。二是由信用信息管理向信用主体管理转变,明确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主体的定义。三是由内部管理向联合管理转变,增加了与市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的协作协商机制和工作分工。

《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共有5章39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归集、消防信用信息应用、信用管理工作程序、附则。

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依据、消防安全信用定义以及消防和信用部门的分工。

信用信息归集部分明确了信用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的范围(第7、8、9条);失信信息和守信信息的内容(第10、11条)。

信用信息应用部分明确了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第14、15、16条);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和惩戒措施(第17、18条)。

信用管理工作程序部分明确了失信信息公示年限(第23条)、公布方式(第24条),严重失信名单公布的程序(包括陈述、申辩等);信用修复要求(第28条),主要分为自然修复,主动修复,根据省公共信用修复暂行办法,自然修复是5年,主动修复根据部局《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18条,规定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的修复期限是1年、3年。

五、内容机关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姚怡  联系电话:8771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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