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8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研究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挂杭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第三条 市政府研究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或组织、参与全市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市政府重要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稿。
(三)负责或组织、参与有关方面起草和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稿。
(四)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情况,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五)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府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文秘、后勤、信访、保密、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研究处。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研究与政府自身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具体指导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综合性的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组织开展重大决策咨询工作。
(三)经济研究处。承担经济建设、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中相关重大问题的调研。起草有关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开展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四)社会研究处。承担社会建设与管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等相关重大问题的调研。起草有关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开展社会建设与管理的跟踪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编发调研信息刊物。
(五)参事工作处。承担市政府参事选聘工作。组织参事开展学习、调研考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加爱国统一战线等工作。承担参事履行职责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对参事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协助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参事室等来杭调研接待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研究室行政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处长级5名、副处长级3名。
第六条 市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市政府研究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考评以及机关党群工作委托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10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