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1026117/2021-2586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8
发布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2020年杭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1-01-28 11:0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杭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我支队在市政务公开处的监督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就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支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支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了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866条,其中包括日常工作动态、统计分析、建议提案、行政执法等多方面内容。同时我支队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60条、通过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825条,内容既包括与社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信息,也包括灭火救援、防火监督、消防宣传等内容,有利于社会群众多层次深入了解我支队的工作情况,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支队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2件,其中1件为信函申请,5件为网络申请26件为当面申请。32已办结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行政复议1起

(三)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我支队积极运用本单位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中国杭州”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二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支队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四)政策解读

2020年我支队发布了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依据省市有关要求制作了包括文字和图片解读等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切实加强社会群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识与了解,有效推进政策落实。

(五)回应关切

支队积极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及社会热点问题解读,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于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各界反映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今年我支队共收到来自人大和政协的提案11件,其中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8件,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3件提案。针对上述提案,我支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积极思考解决办法,并及时拟定答复意见对提案予以回复。

(六)监督保障

支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政务公开规范有序。一是做好建章立制,通过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制定和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等。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支队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格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更新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支队办公室牵头的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统筹做好信息采集、信息报送和审查发布等工作。积极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制,由支队主要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领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39

2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28

54

行政强制

8

0

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0

0

0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根据省市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但仍存在一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建议

2021年,我支队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机关各处室、各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敏感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形式、期限等方面的核查和调整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证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持常态更新的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作用。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继续依托“中国杭州”网站和市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微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发布全市消防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公开年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