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1-2582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12 |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10:51 来源: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我局会同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定了《关于调整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书面反馈至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时 间:2021年1月12日至1月20日
联系人:徐林山
联系电话:0571-89583023
邮 箱:hzybyyfwglc@hz.gov.cn
传 真:0571-89583027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799号
附 件:《关于调整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关于调整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规定,经过价格调查、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决定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冠脉介入、冠脉搭桥、髋关节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21年*月*日起执行。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