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096836-3/2020-254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29 | |
发布单位: | 钱塘新区 | 主题分类: |
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3.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财务、装备、技术、司法鉴定等工作,并管理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5.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法院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决算。
纳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
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822.9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0.18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办公室改造后公共区域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长,另一方面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22.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82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2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2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9.36万元,占84.79%;项目支出733.58万元,占15.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22.9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0.18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办公室改造后公共区域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长,另一方面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0.18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办公室改造后公共区域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长,另一方面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4,443.52万元,占92.1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66万元,占2.8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42.77万元,占5.0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41.79万元,支出决算为4,82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主要原因是各支出项目在年初预算基础上略有结余,预算结余归还国库。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89.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职务职级略有变化,预算结余归还国库;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9.05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工资基数略有调整,预算结余归还国库;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9.64万元,支出决算为45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引起的支出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76.1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省补资金下达,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变更,引起执行布控人数的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陪审次数与预算预估次数略有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86.1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略低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81万元,支出决算为9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低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52万元,支出决算为4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实际缴费低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类)法院(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64.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实际缴费低于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9.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8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安排。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8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4.8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占99.8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32.6万元,增长113.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占0.1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发生一次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9月4日本部门接待栖霞市人民法院学习考察组发生了一次公务接待支出,支出0.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1.8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采购金额比预算数略小。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车、囚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3%。主要用于接待栖霞市人民法院学习考察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1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栖霞市人民法院学习考察组。接待12人次,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1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750.20万元,实际支出73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房租费及安保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20万元,执行数为21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审判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场所及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共租用场地7402.6平方,设诉讼服务中心两个,数字法庭10个;二是满足审判办公需求,服务当事人,为新区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商业用房改造成审判场所,个别审判法庭存在面积小,未能满足庭审需求的情况;二是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共用电梯等其他公共区域,安全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办公及审判场所;二是加强安全保障力量,提高安全意识。
项目名称 | 房租费 | |||||||||||
实施单位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3.20 | 213.20 | 213.2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3.20 | 213.20 | 213.20 | - | 100.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计划完成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审判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场所及人员办公场地,租用场地7402.6平方,共设诉讼服务中心两个,数字法庭10个,能满足审判办公需求; | 按预算目标完成100%:为审判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场所及人员办公场地,租用场地7402.6平方,共设诉讼服务中心两个,数字法庭10个, 能满足审判办公需求;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 标 | 数量 指标 | 指标 | 租用面积7402.6平方 | 租用面积7402.6平方 | 3分 | 3分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指 标 | 时效 标标 | 指标 | 楼层数量7层 | 楼层数量7层 | 3分 | 3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 | 满足审判办公需求 | 满足审判办公需求 | 4分 | 4分 | ||||||
安保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84万元,执行数为67.80万元,完成预算的97.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安排特保人员13人,满足法院警务,安保工作的需求;二是全年保障法院审判和办公环境安全。2019年度共安检来访人员4.8万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院安保形势日益严峻,集体上访、闹访、恐怖、爆炸、威胁、跟踪法官等危害干警人身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并有增多趋势,本部门未有独立审判办公大楼,安保工作任务面临不小的挑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特保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日常训练,提高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项目名称 | 安保服务费 | ||||||||||||
实施单位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9.84 | 69.84 | 67.80 | 10 | 97.07%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9.84 | 69.84 | 67.80 | - | 97.07% | - | |||||||
其他资金 | - | - | |||||||||||
计划完成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总体目标 | 1、安排特保13人,保障法庭、法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为审判业务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2、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效控制现场情况,保证安全; | 按预算目标完成100%:1、安排特保13人,保障法庭、法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为审判业务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2、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效控制现场情况,保证安全;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 | 特保人数13名 | 特保人数13名 | 3分 | 3分 | |||||||
时效指标 | 指标 | 全年保障 | 全年保障 | 3分 | 3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 | 保障安全 | 保障法院及人员安全 | 4分 | 4分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2019年度没有开展对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8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实际支出略有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