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排污
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 2020- 09- 28 11: 17 来源: 浏览次数:

杭环函〔2020〕119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县(市)分局,钱塘新区分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杭州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20〕2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现将《杭州市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7日 


杭州市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20〕2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生态环境部门一次性告知其排污许可证延续的审批条件和所需相关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或盖章的电子扫描件)承诺其符合相应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法律后果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作出排污许可证延续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证延续的管理。

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市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工作的总体组织、核查督查;负责市直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的组织和落实。

属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本辖区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二章 排污许可证延续相关规定

 

第五条 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主要依据下列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四)《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

第六条 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的,应当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和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书等申请材料。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政务服务网公布申请材料清单和告知承诺书文本式样。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后续监管

 

第七条 申请人愿意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可以在行政审批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通过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申请人不愿意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可以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

第八条 提出排污许可证延续的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在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一)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悉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本单位能够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接受后续核查;

(四)本单位能够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相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所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九条 申请人提出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核发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本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能够达到所有审批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并承担承诺不实法律后果的,本行政机关当场受理并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不再进行证前核查。

第十条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依法送达排污许可证,并同步收回原排污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组织做好证后抽查检查,核查相关排污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对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的排污单位,应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完成现场核查。

对于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该排污单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排污许可证延续方式。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办理流程.doc

2.排污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书.doc

3.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