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0-2535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市社科院新闻出版对外友好: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杭州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第280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地下空间开发主要做法
1.顶层设计,建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
2012年杭州成立了“杭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市建委负责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建设监督管理。多年来,各部门相互配合,逐步建立了“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的工作机制。
2.政策创新,制定并实施《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7年,制定《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填补了我市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立法空白,有利于促进地下空间的系统、有序、合理开发利用,为地下空间开发提供法律支撑。
2019年,制定《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通过立法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确定了建设模式,健全了入廊管廊制度,设定了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城市
地下管线运行安全,推动杭州综合管廊建设走上“有章可循”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2020年5月,出台《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办法》,是对《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重要补充,也是对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
3、规划引领,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体系。
2014年编制了《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20)》,对地下空间开发条件进行适宜性评价,划分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确立了浅层地下空间(10米以下)、中层地下空间(-10米-30米)、深层地下空间(30米以上)的开发深度。结合杭州地下空间需求预测和建设能力,目前地下空间以浅、中层开发为主。
2016年编制了《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发展目标,杭州年增地下空间面积不少于500万方,计划到2020年,新增地下空间面积总量逾8500万方,重点推进市域范围内23个重点区域、28个大型地下综合体、地铁三期重要地铁站点结合周边综合开发的建设。市域基本形成“一城多轴,三主十二副十八片”的地下空间骨架,打造杭州“地下城”。
为落实十三五总体目标,杭州同步编制了《杭州市地下空间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落实到每年具体建设计划滚动实施,为我市“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节约、集约资源利用战略,全面提升地下空间建设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4.建设创新,统筹重点项目建设。
以重点项目统筹为契机,强化成片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广及引导各城区及建设主体更新发展思路和建设理念,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空间:
一是新区成片统筹开发,以未来科技城核心区、连堡丰城、富阳秦望区块等地下空间连片开发为代表,由单个综合体建设向区域化、系统化、规模化建设转变。
二是老区连通完善。以武林广场、庆春广场、吴山广场地下空间开发为代表,通过城市重要的枢纽节点,进行地下互联互通建设,使聚集发散的地下空间逐步串链成网。
三是地铁站点拓展。以围绕地铁交通站点构建完善步行体系为规划建设的核心,将城市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和交通系统统筹规划、立体建设,构建功能完善、联网成片的地下空间系统。
二、地下空间开发主要成效
1.提前完成“十三五”开发量任务。2016以来,新增地下空间开发量3500万平方米,已初步形成“十二轴、三主七副、七片”的总体地下空间结构,超额完成“十三五” 新增地下空间面积2500万方的目标。
2、特色亮点不断呈现。在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间、大型交通枢纽布局、地下管廊建设、深度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以钱江新城一期核心区、武林广场地下商城、嘉里中心、杭州东站地区等为代表的标志性工程。
3.综合实力全国领先。根据《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蓝皮书(2018)》显示,杭州地下空间综合实力排名全国第五,位居第一梯队。按常住人口计算,杭州市域人均地下空间面积均达到8.5平方米,市区人均地下空间面积均达到9.3平方米,走在全国各城市前列。
4.开发规模省内第一。截止至2020年3月,全市地下空间开发总量累计已超过9045万平方米,位居省内地市首位。其中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占比面积逐年递增,仅用于停车配建的比例由“十二五”末的70%下降到2019年底的45.6%,综合化功能利用率已提升到50%以上。
三、结合对策建议,下步工作思路
为了全面提升杭州地下空间开发品质,杭州市将进一步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导体制,在市级层面加强协调,探索建立区域“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地下空间开发模式。
1.强化规划管理,有序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5)》修编,明确重点区域及连通要求,连片成网,系统化推进“地下城”建设。并将地下空间功能、规模、布局及互联互通等研究成果要求纳入详细规划,在土地供应、方案审查、复核验收等环节予以落实。
科学谋划《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含综合管廊)》。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深刻把握分析当前杭州市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大城北”等重要战略机遇及挑战,依托轨道交通网络和城市公共中心、交通枢纽布局,实施“多廊道生长、多圈层开发、深层复合利用”发展策略,构建“一主四片、多廊道、多圈层”的地下空间结构,形成国际化水准的地下空间系统。
2.政策激励,鼓励地下开发。
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一是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根据《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
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市委办发〔2009〕86号),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其地下一层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相对应用途楼面地价(容积率为2.0)的20%收取。地下二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地下一层的标准减半收取;地下三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地下二层标准减半收取,并以此类推。目前杭州市规资局正在起草《关于强化国土空间统筹 优化土地要素配置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进一步构建城市地下空间基准地价体系,探索实施鼓励地下空间开发的奖励政策。二是根据《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指导意见》,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入廊费财政补贴70%。三是适度通过商业激励手段鼓励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办法》提出,符合一定条件的地下连通通道(空间)可以设置经营性功能,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经营性功能部分的用地应有偿使用,用地手续可按协议出让办理。
3.用地供应,鼓励地下空间重点区域成片开发。
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经开发整理后具备供应条件的,应优先纳入土地出让计划组织供地。穿越市政道路、河道、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地下连通通道,可以以划拨方式随建设项目一并取得地下连通通道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规划需要或者建设单位对相邻地下空间有整体开发要求的,应鼓励统筹整体连片开发,可由做地主体取得区域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统一实施开发建设,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分宗“带地下工程”方式供应。
4.创新产权管理,激活地下空间资源资产。
《杭州市地下空间用地审批和不动产登记办法》(杭土资发〔2017〕25号),鼓励依法取得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在此基础上,加大综合管廊等确权登记力度,完善产权保护,激活地下空间资源资产。建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三维规划、供应和登记体系,对地上、地表、地下空间进行分层设立、分别登记、一体管理。杭州市管廊在建成后,对管廊的产权办理进行了初步的探索,鼓励管廊项目进行产权办理,同时产权人负责这些管廊资产的运营维护、保值增值。
5.智能共享,升级优化地下空间开发信息平台。
2017年,杭州建立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信息系统平台,汇集杭州市全市范围内地下空间数据。一是今年将对平台进一步优化升级,规范现有功能模块设置,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各区县数据的融合。二是杭州在管廊运营中,建成了市级、组团级两级管廊监控平台运维系统,通过两级平台系统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全市管廊安全高效运营。三是杭州地下空间信息系统也即将接入“城市大脑”,为“城市大脑”提供大数据,提升城市整体治理能力及管理水平;同时“城市大脑”也将为地下空间更好的运营、指挥、管理提供支持,保障城市地下生命线安全运行。
感谢您对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办公室 熊明强、方丽君
联系电话:87020171 传真:8706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