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0-2535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宗庆后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就地拆迁的建议》(上18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杭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体情况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具体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杭州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近年来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内容是城中村改造工作。
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来,全市通过拆除重建、综合整治、拆整结合三种方式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至2017年底主城区城中村征迁清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8年城中村改造从“拆迁为主”进入“拆建并举”阶段;2019年通过“回迁提速”工程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开工、回迁安置进程。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征迁365个村,安置房开工约6100万平方米,竣工约2505万平方米,回迁安置10434户,配套设施开工395个。另外,2020年,全市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计划开工安置房270万平方米、竣工38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开工89个,回迁安置8304户。
按照《杭州市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到2023年基本完成在外过渡户回迁安置,2024年全面完成回迁安置。
二、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原地拆迁安置的建议
改造前,由各区政府对每个城中村改造模式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针对实际情况和改造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改造规划,其中,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整村改造的,编制城中村改造“一区一规划”,以综合整治、拆整结合方式实施改造的,编制城中村改造“一村一方案”,并按照规划明确的改造范围、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等实施项目建设,总体上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155个)。从全市情况看,目前采取拆除重建改造方式的,主要就地进行回迁安置,但也有部分城区,如上城区因区内房源不足等原因采取异地安置,但总体比例相对较低。
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政策,改造过程涉及补偿和安置两大部分内容。其中,拆迁补偿金额根据原房(即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结算,也就是根据俗称的房屋评估价进行结算,实际补偿款还包含奖励费用、临时过渡费、搬家费等;回迁安置则根据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结合安置人口及人均安置面积,并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农转居多层公寓建安价成本价综合价2005年度指导价的通知》(杭政函〔2005〕77号)文件进行结算,其中高层住宅建安价1714元/平方米,成本价2182元/平方米。
(二)关于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议
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一直采用“市-区-镇(街)-村(社)”的四级联动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建委负责统筹全市层面的工作协调、牵头抓总;区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城改工作,由区政府明确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具体工作,拆迁安置房项目工程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另外,我市2015年左右已停建经济适用房项目,目前暂无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计划。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总体计划,一是紧扣时间节点,重点加快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和回迁安置进度,为2024年前完成回迁安置目标任务夯实基础;二会同各地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抓紧申报棚改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进一步化解改造资金筹集难题。
感谢您对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办公室 熊明强、方丽君
联系电话:87020171 传真:87066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