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16/2020-2565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07 | |
发布单位: | 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类 别:A
杭教提〔2020〕70号
签发人:沈建平
林巾巾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学前教育培训管理的几点建议》(第30号)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2019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9〕93号),各区、县(市)政府学前教育新一轮行动计划配套政策将在2021年全部出台。2019年,全市有幼儿园1020所,在园幼儿35.08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户籍幼儿入园率99.1%,毛入园率124.2%;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89.77%,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73.58%;等级覆盖率99.8%,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86.71%,位居全省第一。
遵循《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教育应当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同时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通过语言文字规范、推普周等活动,建立教师、幼儿相结合的语言类培训方案,教师通过一日生活活动,联系周边社区,在具体情境中为幼儿创造说话的机会并体验语言交往的乐趣,在与社区多种活动中扩展幼儿的生活经验,丰富语言的内容,增强理解和表达能力。鉴于教育部规定“禁止在学前阶段开展除母语以外的课程培训”,我们也将会同团市委等部门,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县、市)少年宫等公益性机构的作用,对幼儿开展普惠性语言培训。
(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根据有关国家法律和国情,我局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申办校外培训机构,满足中小学生(包括部分幼儿)个性化的教育培训需求,近2年来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明显增多,2017年为569家,2019年增加到1459家,其中包括了一大批语言类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既有零起点语言培训,也有口语培训、语言兴趣培训等,这些培训机构分布在杭州各个社区,为幼儿学语言提供了极大便利。
为依法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自2017年底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重点治理安全、资质、侵害消费者权益、违规办学、违规聘用师资等问题。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2018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杭州市教育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另外,推广培训机构前台设置基本标准,要求培训机构亮证经营,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前台醒目位置公示,做到收费公开、透明。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制“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相关文件,拟对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行为进行规范。目前,该文件已发相关联合发文部门进行职责事项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审议决定流程。
(三)加强学前教育培训管理
2019年,市教育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五条“设立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规定,代市政府草拟《杭州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调节对象为“招收幼儿园及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教育活动”,填补了学前教育监管政策的漏洞。经向教育部问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出台,待《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后,我局立即启动《杭州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修订。在修订时,将充分考虑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学前教育培训的目的、入学条件、主管部门、班额、学前教师编制、标准,并对教育环境、设备、经费、机构管理、学前教师职责、作息时间”等建议。
(四)加大师资培养力度
近年来,我局采取多种举措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一是加强师资储备。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都设有学前教育专业;市教育局直属的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也设有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并与浙江师范大学、嘉兴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设3+2专业,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开设3+4专业;2013年起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还每年专门面向杭州市西部区、县(市)定向招收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规定定向培养学生在农村幼儿园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我市学前教育师资有一定的储备。二是 完善培训体系。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统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并不定期开展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杭州市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还专门面向杭州市西部5个区(县)的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开展培训;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设有全市的园长培训基地。三是开展教师培训。2011年,我市开始实行《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五年完成培训不少于360学时,且必须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每年累计培训不低于24学时。目前,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仍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四是严把准入条件。各区、县(市)根据相关规定对在编教师招聘学历、教师资格证等都有相应的要求,并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层层筛选,通过政审、体检后才能得以录用。
二、下一步举措
学前教育培训规范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不懈努力。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坚决查处机构违规办学、违规聘用师资等问题,实施杭州城市大脑“安心培训”建设项目,推动培训机构智慧监管工作。
二是推动《杭州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学前教育语言培训机构,不断满足幼儿个性化学习需求,规范包括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在内的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按照《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通过为教师搭建平台、进行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教师内涵发展,尽可能满足家长对学前教育的高质量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葛良画 电话:87063032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