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8-28 00:0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现公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发送网络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8日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1805室

邮编:310016

邮箱:tejianchu@163.com

联系人:李东洋

联系电话:86438479

附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条例》,切实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发挥各级政府为民服务的作用,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保障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电梯的安全运行。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强化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协调、考核机制,建立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日常工作机制。(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

2、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托安委会特种设备专委会,开展电梯安全部门协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电梯安全共治体系

3、推进电梯保险体系建立。鼓励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公共交通站点、景区、行人过街设施、商场、医院等人流较大的场所要率先投保;鼓励电梯全生命周期综合保险模式,引入保险公司参与风险过程管理,从单纯的事后理赔服务转向事前风险预防和事中风险控制。建立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投保电梯养老保险的机制。在目前拱墅区试点基础上探索全市推广的方案,不断优化物业维修资金投保电梯养老保险的拨付流程(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住保房管局等负责)

4、探索社会组织协助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探索由行业协会承担相关市场监管职能及政府部门委托的具体事务,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作用,围绕电梯维护保养专业人才培养、维护保养指导价制定、维护保养合同范本统一、服务诚信机制建设等,加强电梯行业自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梯乘用安全规范,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在车站、地铁、公交车等公众聚集场所免费播放电梯安全公益宣传片。将电梯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在中小学校播放电梯安全科教片。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升全民电梯安全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负责)

(三)完善电梯智慧监管体系

6、推进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安装。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安装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自动报警、实时通话等功能的智慧电梯系统,建设单位应当完成电梯轿厢和井道通信信号覆盖。电梯使用单位应确保智慧电梯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有效使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经信局负责)

7、强化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电梯安全信息化系统,采集、统计、分析电梯故障等有关数据,开展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技术规范,明确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功能要求和96333对接的统一接口;三是强化对在用电梯智慧监管系统的巡查,在定期检验中对智慧监管系统在线情况进行查验,保障已安装系统实时在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8、推动电梯智慧监管系统指导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电梯智慧监管平台提供维护保养相关数据,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要运用智慧监管系统实时监测电梯运行情况,对电梯日常维保进行指导,电梯。掌握停梯率、困人率、故障率等指标,切实引导使用维保单位从重维保过程到重维保效果转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加强电梯智慧系统检验。新装乘客电梯验收时,由检验机构对是否安装智慧监管系统进行查验,未安装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发放电梯使用标志;推进在用电梯安装智慧监管系统,人流量大的电梯使用场所和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作为推进安装重点范围。(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

10、推进电梯相关数据的信息公示。搭建市民参与电梯日常管理的平台和渠道,向市民开放电梯基础数据库资源,开通透明维保微信、杭州96333等公众号,通过“扫一扫”实现电梯维保信息、检验信息等的实时查询,并为社会提供在线申报故障,投诉咨询的途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1、完善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通过智慧化救援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电梯困人自动定位、智能派单、就近救援、优选路线;通过不断推进加装智慧监管装置,推广困人自动报警、自动派单、自动安抚等智能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2、完善电梯安全大数据监管机制。依托城市大脑建设,推动电梯安全智慧管理。打通应急处置、电梯检验、电梯监管、智慧电梯等数据平台,建立更全面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信用监管,促进征信良好的企业得到实惠的政策支持;对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较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强化法治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负责)

(四)强化电梯安全质量管控

13、强化电梯安全源头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电梯设计和选型配置的管理办法。对电梯经营单位建立信用评价规则,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并通报招标单位,纳入招标条件内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设置电梯的,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推动将电梯故障率和电梯制造单位、经营单位的售后服务、信用状况等纳入采购或者招标评定内容。(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财政局负责)

14、强化对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加强电梯检验检测人员的监管,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加强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按照相关工作计划,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监督抽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5、强化物业电梯管理规范。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引导住宅小区在引进前期物业时就明确电梯专项维护费用在物业费中的比例,引导业主、业委会在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中明确将电梯专项维护费用和小区经营性收入、物业维修资金定向用于购买电梯养老保险。(市住保房管局负责)

16、推动老旧电梯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针对使用期限超过十五年,曾遭受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主要零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运行故障过高,或存在其他安全风险的电梯,经使用单位申请,由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根据电梯检验机构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电梯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电梯维修资金困难的,由财政给与一次性适当补助。(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负责)

17、推动电梯领域数字化产业发展。围绕“数字产业第一城”战略部署,推动电梯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发展数字工厂;鼓励电梯物联网、智慧系统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大脑、智慧救援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负责)

(五)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制度。

18、强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围绕“后续长效管理”,按照“业主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业主自管、物业代管、第三方托管、购买电梯保险等多种加装电梯后期管理模式。积极引导业主委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或第三方电梯安全管理企业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鼓励业主通过购买电梯综合保险,在电梯日常维保、重大修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等方面获得综合性的保障。(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住保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社会氛围

(一)《条例》翻印和发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条例》翻印工作,并分发至各地和相关部门,为各地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提供培训教材。

(二)《条例》宣传职责。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宣传素材,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利用全市公益媒体平台开展《条例》贯彻宣传。教育、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房产、卫生、城建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条例》贯彻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的宣传职责分工,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公共场所《条例》宣传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市电梯安全监管人员和“12345”投诉举报受理人员开展电梯安全工作的培训。其他电梯安全有关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特点进行监督执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