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0-2528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0〕7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戴村单元XSLP05(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版)〉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15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戴村单元XSLP05(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版)》(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永兴河,南至七都溪、规划半山路,西至仙女湖现状山体,北至戴北路。总用地面积为643.03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产业清洁高效、生活恬静闲适的“国际花园宜居城、都市休闲服务地”。
(三)功能定位:突出生态保育主体功能,融合居住、生活服务、旅游配套、高新产业等功能于一体的长三角山水人文健康旅游服务基地及杭州南部中心镇。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集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及商业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戴村公共中心。
“两轴”:即分别依托杭州中环和闻戴路所形成的对外交通联系轴与城市功能联系轴。
“五区”:即规划区内的综合服务片区、新兴产业片区、休闲度假片区和两个居住片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