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34/2020-2527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司提〔2020〕6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13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邵毅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的几点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律师调解主要开展的工作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我局与市中院多次研究,出台文件,指导和规范律师调解工作。当前,我市律师调解工作已经形成法院调解工作室、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和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等多种工作主体,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依法出具司法确认书或民事调解书。二是严格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出台了《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律师调解名册进行造册、管理。目前,我市律师调解形成“60+1”的工作模式,即6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杭州律谐调解中心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实现了区、县(市)律所调解工作室的全覆盖,全市律师调解员达到1472名。三是加强宣传,做好调解引导。我局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律师调解制度的作用、优势以及成效,市中院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指示牌,发放宣传册,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调解氛围。四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试点以来,调解成功案件中个案标的额最高达3.56亿元;调解成功案件的平均用时仅20天,最短用时仅一天,且自动履行率高达96%;多案经律师调解就关联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彻底了结双方当事人矛盾。截止2020年6月底,我市各律师调解工作室共计收到案件1622件,其中同意调解的907件案件中已调成197件,调解成功率22%。
二、吸纳建议进一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根据当事人需要,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律师调解业务,按照有偿和低价的原则收取调解费用,我市积极探索律师调解市场化。江干区司法局3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每月由1家律所指派律师值班,承接法院委托调解或窗口分流的民事纠纷。针对案件标的大、案情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纠纷,引调到律师调解,试运行以来,已经有调解成功案件,并实现市场化收费。滨江区试点一码解纠纷 (诉讼)平台,已经将辖区内的3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嵌入市场化调解组织模块,对于投资、贸易、金融等涉及财产权益等非涉民生纠纷,鼓励选择律师调解方式处理。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工作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将相关建议融入到当前的律师调解工作中去。
(一)关于律师调解员分级制度
目前,全市律师调解员达到1472名。下一步,我局将与市法院、市律师协会就开展律师调解员按照专业领域分工开展会商,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征求律师调解员意见,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考核、激励、惩戒和培训机制,提升律师调解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关于优化多元调解的程序分工
我局将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在全市积极推广江干区和滨江区律师调解工作模式,结合诉源治理工作,利用线上线下优势,大力推动律师调解组织入驻区县矛调中心,实现矛盾纠纷的分层引流和依法处置。线上,发挥当前市律谐调解中心和60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已实现各区县市全覆盖的优势,将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和全市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嵌入一码解纠纷 (诉讼)平台,在当事人首次申请矛盾纠纷调解时引入律师调解,大力宣传介绍律师调解制度效率高、队伍专业和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优势,供当事人选择,通过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从源头降低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量。线下,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进驻各矛调中心,在法院将矛盾纠纷分流至矛调中心时,以及当事人到矛调中心申请纠纷调处时,涉财产案件自动分流至各辖区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由其为纠纷各方提供争议解决方案,推动案件妥善解决。其中,“一码解纠纷(诉讼)”平台需开通支付宝、微信款项支付功能,市律谐调解中心和各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与该平台对接,作为市场化调解收费的主体。程序分工方面,充分发挥律师调解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在继续做好律师参与诉中调解的同时,将律师调解的重点放在一审和基层,重在诉前纠纷化解,并与人民调解有所区分,如: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更多的引导至律师调解;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和较为简易的案件,可主要由人民调解组织来负责。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实现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律师调解的资源统筹、错位发展。
(三)关于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律师调解的积极性
我局赞同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律师调解市场化发展的建议。目前,我局多次与市法院、市律协以及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进行沟通,市物价局明确律师调解案件可以按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依法收费。近期,为进一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规范引导类案件收费标准,市局加强工作指导,市律谐调解中心制定了《律师调解引导类案件收费标准(试行)》,由市律师协会予以转发。为提高社会各界对律师调解机制的认同,我局将会同市法院、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加大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编撰和发布律师调解典型案例,打造律师调解品牌,提升律师调解知名度,激发当事人通过律师调解解决纠纷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发挥律师调解对促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作用,继续探索律师调解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彰显作用的长效保障机制,为法治杭州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杭州律师调解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 蔡光明
联系电话:85256530 15558022005 传真:85256500
杭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