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63/2020-252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园文提〔2020〕020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12 |
发布单位: | 市园文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尊敬的王玮女士:您好!
您向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呈的《关于后疫情期深入统筹我市城市公园的相关建议》提案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杭州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0年春季爆发的“新冠疫情”,暴露出了我市公共空间不足、居住区周边缺少可供疏散活动的公园绿地等问题,您关于加大嵌入型公园规划、发展城市郊野公园以及公园景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及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现对您提案中的问题、建议回复如下:
1、规划引领,加快公园布局
针对杭州城市扩容、能级升格等新情况,我局积极开展、了新一轮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引领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方向,保证公园建设管理有理有据。
去年已完成《<杭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05-2020)>实施评估报告》、《杭州市公园体系研究》、《钱塘江两岸园林绿化风貌实施导则》和《杭州市“迎亚运”园林绿化行动规划(2020-2022)》,今年正在编制《杭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杭州市公园体系建设规划》、《杭州市第二植物园选址规划研究》等,在各项规划中我局将明确今后杭州各类公园布局、数量和建设方向,弥补杭州城市公园的欠账和短板。
2、多措并举,落实嵌入式社区公园
针对嵌入式社区公园不足的现状,我局将加强部门间协作,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责任部门以与人口分布相匹配、就近服务为原则,完善嵌入式社区公园绿地的布局,采取如下措施保障嵌入式社区公园的建设。
一是新建地区严守配置标准,严格按照规划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落实社区公园绿地,设置相应规模的居住区公园;二是旧城区充分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有机更新,刚性管控,改善老城社区公园绿地不足的情况;三是乡村地区尊重和修复其生态基底,营造具有多样性的乡土景观,按照村庄规模,推动集中公园绿地建设。
3、挖掘山水资源,推动城市郊野公园建设
对于您所提出的充分利用杭州城郊江、河、林、田、湖、湿地等山水资源,进一步开辟城市郊野公园,提升和发展杭州高品质的绿色开放空间,我局认为该建议十分重要且必要,接下来,我局将加强规划引领,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林业水利局等部门,在郊野公园的布点和选址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接,采取如下举措推进郊野公园的建设。
一是结合高速铁路网、市郊铁路网、中环、二绕等综合交通廊道,推动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区、富阳区、萧山区、钱塘新区等城市近郊区建设1处郊野公园,如富阳区舒菇坪森林公园、余杭区丁山湖湿地公园、西湖区铜鉴湖公园等;二是结合沿钱塘江生态带以及市郊铁路网覆盖的地区,包括桐庐、建德、淳安以及临安等地区,发挥交通与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推动郊野公园的打造。
4、以人为本,提高城市公园开放性与可利用性
为市民提供理想舒适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休闲空间,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是公园建设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我市部分公园确实存在游人行为活动需求响应度不高、草坪的可接触性不强、公园设施配备不够完善的情况,当前我局也在采取多项措施满足市民对于城市公园的需求。
一是加强绿化设计方案审查,推进街心花园(小微绿地)建设。充分利用好绿化方案审批这个抓手,严格按照公园设计相关规范进行审查,在设计层面预防或减少公园重形式轻需求现象的产生,以增强公园的公共服务属性,从源头上提高公园的可游憩性与可供人活动空间的比例;组织编制《杭州市“街心花园(小微绿地)”建设导则》,充分利用未建设的城市绿地、闲置用地和城市微空间,打造一批彰显特色、容易进入、休憩活动空间充足的街心花园,使市民能够出门即入园。
二是扩大公园绿地面积,适度开放草坪空间。以“美化家园工程”为载体,结合《杭州市“迎亚运”园林绿化行动计划(2020-2022)》,对部分公园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公园绿地面积。同时充分发挥“最佳、最差”公园(景区)考核与“浙江省优质综合公园”评比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绿化管养单位在绿地可承受范围内,适度开放草坪空间,增加草坪的可接触性,
三是满足不同类型人群的个性化需求。督促各级绿化管养单位根据公园活动人群的特点有所侧重,合理布置儿童、老年人活动空间,配置适合儿童活动、老人锻炼的设施。同时配合市城市管理局落实《杭州市“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对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满足残障人士的使用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园林绿化公益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