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165/2020-2522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文广旅游议〔2020〕34号 成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单位: 市文广旅游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拱11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时间:2020-07-30 17:1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潘伊玫代表:

您在杭州市人大第十三届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后疫情时代,传统旅行社如何度过生存危机的建议》(拱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我局应对疫情影响的措施

(一)加强对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楼倻捷为组长的指导行业有序复工专项组,先后制定下发复工方案、指导意见、护航攻坚等文件,并通过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加以宣传;持续深化“走亲连心三服务”,开展“助万企、帮万户”活动,选派党员干部,以服务小分队形式,定人定岗,到对口联系的企业,开展驻点服务,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二)推动文旅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组织杭州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全市参加集中开工重点文旅项目共32个,占项目总数的50%,总投资338.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57.35 亿元。各区、县(市)在开发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影视文化等方面的文旅项目明显增多。主要聚焦文旅综合体、特色小镇、主题公园、遗产资源开发、景区提升、重大文化设施等,聚集高质量发展,着力为文化旅游产业注入强劲动力。

(三)开展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了旅游退费工作专班,建立局领导“一对一”联系工作机制,联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成立公益律师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为旅行社提供法律援助,降低法律风险,减少实际损失。联合市司法局举办了《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旅游纠纷调处法律法规》在线公益讲座,为全市旅游行业处理退团退费工作提供了法律指引。

(四)协调银行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制定下发《关于暂退旅行社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减少了市区两级的审核环节,确保“暂退保证金”操作流程简捷、便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银行方面也优化办理程序,减少了签订协议书环节,并主动实施预约办理,加速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按暂退80%的要求,实行“快速直通车”办理。

(五)设立旅游行业纾困资金。在杭依法注册并纳税的旅行社(含分公司),涉及原计划于2020年1月24日至2月8日的出境旅游团队,因疫情未能成行引发的旅游退费,应与其签订或应当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者就退团退费事宜达成和解协议,按实际履行完毕的旅游者人数,以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资金补助。

(六)鼓励宾馆提供降价优惠。鼓励全市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国际连锁品牌酒店实行上年度平均房价的半价特惠活动。2020年5月1日前,对参与特惠活动的非国有宾馆,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以下地方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的补助。

(七)鼓励A级景区免费开放。全市A级景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全年免费开放。2020年5月1日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国有A级景区向境内外游客免费开放;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参加免费开放活动,对免费开放的非国有A级景区按门票挂牌价3折、上年度日均入园人数30%的标准每天给予运营成本补助,单个景区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鼓励旅行社加大客源引进。对旅行社招徕境内来杭过夜游客,在文化和旅游部通知恢复组团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按住宿一、二、三晚给予3元/人·天、5元/人·天、8元/人·天的补助,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组织来杭旅游专列每列500人以上、旅游包机每架15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列(架)5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非接触式”旅游服务。对收费景区新增实现扫码入园功能的,宾馆饭店新安装刷脸入住设备且使用率达到30%以上的,给予每家6000元补助,全面推进旅游企业数字应用服务。

(十)鼓励“杭州人游杭州”。制定了“鼓励‘杭州人游杭州’”实施方案,推出了“家门口的健康游--欢乐游杭州”、“同心共力”我的家乡我代言、“特色共享”100条精品旅游线路推广、“致敬之旅”公益体验游、“欢乐自驾”千团乡村游、“美好生活”万户家庭亲子游、“近游杭州”本地疗休养、研学游、“筑牢初心”万名党员红色游、“文旅融合”千场演出进乡村旅游景点和“牵手青春”爱情之都体验游等以乡村旅游为重点的十大健康旅游主题。同时,倡导全市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研学游等活动,除本市对口支援地区外,安排在本市范围内实施。

(十一)努力实现假日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今年“五一”是疫情常态化管控以来的第一个小长假。节前,全市召开假日文旅工作部署会,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楼倻捷任组长,各区、县(市)文旅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文旅专班”,全市文旅系统建立市、县两级值班体系,启动了“家门口的健康游--欢乐游杭州”系列活动,发布了全市10大类100项健康游特色产品线路,推出240项文旅惠民举措。期间,针对全市景区东“热”西“冷”的情况,积极引导市民“上山下乡、让出西湖”。据全市40个村落景点监测数据显示,乡村旅游客流同比增长1.5%。五天假期,全市共接待游客498.05万人次,酒店平均入住率超过45%,比清明小长假提升了8个百分点。

二、对建议的办理意见和措施

(一)关于减免7~12月社会保险费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即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全市此次减征规模超过200个亿,惠及40余万家单位。目前,我省已按国家规定的社保费减免标准上限最大力度实施社保费减免政策。国家和省明确要求,各地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规定,不得擅自扩大社保费减免范围、标准和减免期限。建议中关于减免7~12月社保费有关意见内容,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

为积极扶持实体经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同时实施社保费缓交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的企业,可申请缓交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关于返还失业保险费

针对今年疫情期间多数企业均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实际,我市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举措,出台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或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目前,社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已在分批次公示中,公示后无异议的,资金将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除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我市已将中小微企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从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至100%,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三)关于开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1、加强政策引导。市金融办积极引导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全市满足条件的中小微旅行社也在支持范围之内。今年1月份,为提升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服务水平和积极性,市金融办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杭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管理办法》,通过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此外,自疫情暴发以来,市金融办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全市部分企业疫情期间的经营困难,并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精神,出台相关补助政策细则与通知,积极引导全市所有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免收两个月担保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发挥杭州金融综合平台作用。平台工作组主动对接入驻平台银行,梳理21家银行的45款抗疫助企专项金融产品,上线“众志成城战疫情”栏目。同时,平台首次联合保险公司上线了6款保险产品,包含防疫意外增险、复业险、进出口贸易险等多款产品。充分借助平台优势,助力企业抵御疫情冲击,保障企业平稳复工复产,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也可通过平台申请相应产品。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继续推进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全市传统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充分利用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会同市内相关部门、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研发针对特定行业的专属融资产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四)关于临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情况。(1)政策背景和内容。为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我市2020年2月12日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房公委〔2020〕1号),主要内容为:①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②降低缴存比例期间或缓缴到期后完成补缴的企业,其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

2020年3月18日出台《关于妥善应对疫情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0〕2号),主要内容为: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50%(主城区现有标准为1000元/月)。

(2)政策实施情况。①有效降低企业负担。截至2020年6月5日,杭州市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2064家,涉及职工111264人,累计已减少缴存金额14777.32万元,预计至降比期满共计减少缴存金额10.57亿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1157家,涉及职工32223人,累计已暂缓缴存金额8497万元,预计至缓缴期满共计暂缓缴存金额1.91亿元。较大的降低了企业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②有效缓解房租压力。截至2020年6月5日,杭州市共94355人享受租赁提取支持政策,提取次数128029次,共办理租赁提取额84381.48万元,其中提高限额标准新增的租赁提取额11379.28万元。提取次数的增加和提取限额的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无房职工在疫情期间无收入或收入减少带来的房租支付压力。③有效保障职工权益。截至2020年6月5日,杭州市共受理审核了693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借款人“不作逾期处理”申请,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为29748.98万元。该举措避免职工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可能导致个人征信的情况,切实保障了职工的贷款权益。

2、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措施。(1)加强宣传辅导,扩大政策惠及。对已出台实施的阶段性政策,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亲清在线APP、短信等多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目前全市旅游行业的正常缴存单位751家、缴存职工10054人,已降比单位35家、涉及缴存职工760人,已缓缴单位23家、涉及缴存职工734人。为让更多旅游行业的单位、职工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市公积金中心于6月初再次对693家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近9000名职工发送了政策宣传短信,帮助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和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用足用好政策。(2)积极关注动态,强化政策储备。针对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支持复工复产以及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等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将积极关注有关政策动向,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储备和实施准备。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