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5471314/2020-25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房公委〔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7-03
发布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0-0303
《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03 11:3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降低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决策部署,在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继续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的政策。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9日制发《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0〕6号)。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三、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人:张顺

联系电话:8756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