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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7-25
发布单位: 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7-25 23:33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类  别:A

杭教提〔2020〕72号

签发人:沈建平


周震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乘车安全问题建立杭州市学生专用用车规定的建议》(第245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交通运输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不仅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其中,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乘车安全又是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落实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明确要求学校组织春(秋)游、校外社会实践、军训、比赛、实习等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均应按照“安全、就近”的指导原则,活动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途径线路应避免临水临崖等复杂路段。遇大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活动应取消或顺延。组织活动前,各校应办理好学生外出活动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预案。学校在组织活动前需对活动内容、活动场所、途径线路、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和风险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活动前应向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三是严格落实公司责任。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租用车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租赁公司(旅行社、公交公司、客运公司),并与选择的租赁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租赁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租赁公司强化车辆安全检查和行车安全监管,加强对派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加强学校组织管理。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要求其对本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应亲自参与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工作,明确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落实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工作责任。学校安排足够的干部和教职工参与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活动前应加强对随队随车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随队随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负责细化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中的各项管理措施。

五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严格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活动前应就活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告知家长,取得家长同意和孩子身体条件是否适合参加活动的书面回复,并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活动前,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以交通、食品卫生、防意外伤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明确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组织纪律,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尽管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正如您在建议中写到的一些问题隐患还是依然存在。譬如:学生每年各类集体外出活动用车量还是很大,个别公司和司机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等。考虑到“校车”是一个特定概念,按照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偏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问题,不能够妥善解决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用车。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用车管理,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是加强与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合作联动。我们将主动联系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其按照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运营企业、运营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抽查检查,尤其是在学校春秋游高峰时期,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努力促成其有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用车的管理,加强对辖区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管理的指导,负责对学校上报的出行路线、车辆、运营企业、有关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和检查,及时向途经地和目的地公安交警等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并加强对学生集中出行路段的巡逻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是细化优化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管理。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优化组织管理方案,如需租用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符合法定资质的公司,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公司在派遣车辆、驾驶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要主动对接属地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报告活动出行安排,争取有关部门对承接公司及出行车辆的营运许可证、行驶证、驾驶证等信息进行核查。

三是积极推广各地探索试点成功的工作经验。目前,各区、县(市)对组织集体外出活动都有相关的规定,但主要还是以教育部门独家发文为主,对学校明确基本要求和原则,而对有关企业基本没有强制约束力。萧山区联合区里的交通警察大队发文,率先实行学校外出集体活动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的同时向属地交警部门报备。我局也将积极联系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强化部门间协作共管,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切实保障学生集体外出的交通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黄健        电话:87063093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