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98/2020-252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农提〔2020〕6号 公开日期: 2020-07-17
发布单位: 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8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0-07-17 17:3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刘斯洋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建议》(第518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抢抓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为契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美丽环境、发展美丽经济、传承美丽人文,深入推进全域景区化建设。在推进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政策保障为前提,以村庄特色为底蕴,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村民需求为根本,通过中心村、精品村、风情小镇、历史文化村落、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五位一体”美丽乡村建设,协同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公厕整治等三大革命,努力打造“秀丽宜居生态美、产业融合生产美、人文和谐生活美”的美丽乡村,初步实现了全域景区化、全域旅游化发展。

一、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补助力度,建立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财政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精神,认真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保障工作。在资金补助上,2011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1.26亿元,仅2018年-2020年,杭州市财政投入资金13.12亿元,重点扶持美丽乡村精品村、风情小镇、精品示范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公厕整治等项目,在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夯实基础配套和加强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不断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政策,通过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精品村、风情小镇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美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效益。各区、县(市)也相应出台了政策,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如钱塘新区已出台《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标准和要求。在长效管理上,“三分建七分管”,建立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是确保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市级层面已实行城乡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其中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管理由市城乡建委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公厕长效运维由市城管局统一管理,其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有效提升了管护水平;县级层面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在建立完善制度的同时,一方面各级财政均落实了长效运维资金,每年以人均标准安排长效运维管护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另一方面各地积极探索社会融资、社会化运作诸多方法,有效缓解农村长效保洁后期运维成本大、村级负担重、长效管理落实难等问题。如钱塘新区59个行政村已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0个村(除去整村拆迁及列入集镇范围的部分村外),农村卫生保洁以村或街道为单位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已落实40个管护单位,村集体资金投入约1500万元,长效管理已实现全覆盖,平均每人每年150元。

二、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扶持政策的建议

为保障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我市规划部门强化指导服务,一是指导各地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为乡村地区预留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二是指导各地科学合理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优化用地空间布局,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指导各地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过程中,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浙政办发〔2018〕80号),督促区县市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措施,努力破解美丽乡村建设中用地指标难的问题。

三、关于省市出台振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相应政策,保障美丽乡村能实现持续科学发展的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一是自2018年开始,我市重点实施乡村振兴“八大行动”:即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的产业转型行动;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为重点的环境提升行动;以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为重点的集体增收行动;以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方式为重点的改革创新行动;以加快城乡融合为重点的协调发展行动;以倡导良好家风民风为重点的乡风和美行动;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重点的乡村善治行动;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人才建设行动,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全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也为保障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基础。二是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我市旅游部门多措并举,合力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如引进第三经营管理公司通过轻资产方式,对运营管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三是加强村庄抱团经营,通过“体验活动+特色餐饮+主题民宿”包装成具体市场潜力的多日游特色产品。加强与客源市旅行商、国有交通运输企业、景区村庄运营团队以及村民经营户的合作,构筑起一条市场化经营新路子,努力建立适合乡村旅游发展运营新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创新,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您的提案非常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富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将此作为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的有力抓手,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延伸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提升建设水平。

1、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市级将在充分调研和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为“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根据《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加快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8〕22号),市级每年下拨扶持资金近3000万元,其中有60%资金为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加强对景区村庄经营团队建设扶持力度,鼓励组建、引进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经营团队和经营管理人才。三是加强对景区村庄要素资源的保障,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意见,有效解决景区村庄发展中的土地、建筑以及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要素配置。

2、开展服务指导。一是深入基层调研,主动服务群众,帮助破解现实难题,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倡导当地政府发挥主体责任,尤其是在美丽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新载体,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二是开展实用人才培训,每年组织乡村旅游培训班,对创建工作和乡村旅游实务进行讲解,提高旅游重点村的“带头人”开发旅游产品、旅游管理营销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发挥文旅专家服务团、驻镇(村)规划师和乡村文化工作室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景区村庄开展精细化指导服务工作,加强与农旅产业融合,深入打响“一村一品”特色品牌。

3、做大乡村旅游。一是在今年底前完成全市省A级景区村庄命名验收工作,新命名至少40家3A级景区村庄。全力推进乡村型国家A级景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省旅游风情小镇等创建工作,建设杭州乡村大花园。二是继续加强对乡村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规划、落地建设一批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例如延长农旅融合产业链、发展运动休闲、康体疗养等)、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做大做强杭州的乡村旅游。三是通过贯彻民宿行业标准,每年新增一批特色、精品民宿,推动杭州民宿品牌化、规模化。

4、加强推广营销。美丽乡村的游客大都以周边游为主体,因此旅游景区传统市场促销模式已不能适合现代景区村庄的发展需求,要借助新媒体、在线运营商来开展推广促销活动,指导督促各区县、乡镇旅游营销专职化、专业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发挥微信、微博的巨大传播作用。通过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农事节庆活动,吸引市民和游客前来参与传统劳作,体验农家生活,品尝农家美食,感受田野乐趣,并充分发挥口碑的宣传作用,通过口口相传,吸引更多的市民和游客进入景区村庄。如淳安县下姜村被农业农村部列为首批21个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余杭区塘栖村列入全省大花园“耀眼明珠”美丽乡村名录,小古城村等10多个村庄视频参加了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视频擂台赛,并在快手平台播出,其中黄湖镇青山村的“未来乡村”建设试验,5月12日获人民日报整版点赞报道;临安区上田村参加了中国农村杂志社组织的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专栏上展播。

总之,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旅游西进战略、旅游全域化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推动,让乡村旅游发展成为乡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致富的重要渠道,让美丽乡村成为推动杭州旅游全域化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的重要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