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0-2552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函〔2020〕79号 | 公开日期: | 2020-07-13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陶骏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队伍建设推进市域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建议》(25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我局主办,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是基层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您通过深入详实的调研,对我市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并从多方发力帮社区减负、多重入手为社工赋能、多措并举促社工发展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我们着力破解制约社工队伍建设的难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我们将积极吸收借鉴您的宝贵意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持续深入推进社工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我们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的原则,在2018年出台的《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中,推出了结合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职称和绩效考核等因素制定的“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职业薪酬体系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由各地结合绩效考核自主分配,要求适当拉开差距,做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建立了动态薪酬调整机制,明确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按照上年度当地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至1.5倍的标准确定(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独核定,单列预算),通过完善薪酬保障来“吸引”人才,以适度的工资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含金量,把社区打造成青年干事创业的良好平台。实行职称津贴制度和特殊荣誉津贴制度,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每月200-600元的职称津贴,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荣誉津贴。下一步,我们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将“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动态薪酬调整机制等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优化完善绩效工资的分配机制,更加体现业绩贡献导向,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保障队伍稳定。
二是进一步为社区工作者减负松绑。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整饬“六大顽疾”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意见》、《关于新形势下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意见》,从社区(村)工作事项、机构牌子和上墙制度、盖章证明事项、考核检查评比活动等9个方面不断推进规范社区减负工作。疫情期间,我市也先后出台“关爱八条”和“暖心六条”,对防控工作中的基层减负作出明确部署,我局先后赴100多个卡点检查社区防控以及减负要求落实情况。社区(村)减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清理摘除对外挂牌1045块、室外标识牌3057块、室内功能室标牌6934块、上墙制度15947块,整合宣传阵地1905个,整合(取消)18个APP和微信公众号。全市仅保留市和谐(文明、平安)社区(村)一项考核评比活动,社区(村)工作职责得到有效厘清,上级部门转嫁工作任务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一票否决”和“责任状”事项得到全面清理。建立社区(村)减负动态监测制度,全市设置134个社区(村)减负监测点,全面掌握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并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不断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增强社会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让社区(村)腾出更多精力和空间聚焦自治与服务。目前全市培育社会组织共4.9万家,其中社区社会组织总数达4.2万余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以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形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近三年来,共有290个项目得到市本级4500万元公益创投资金扶持,涵盖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联动”法律知识提升、幸福家庭心理服务、新市民社区融入、参与式社区营造等项目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加大对区县和部门落实减负政策的压力传导,进一步严格准入制度,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培育力度,推动其成为社区治理的资源方和供给侧,为社区工作者“减压”。同时,依托杭州数字治理先发优势,积极探索通过科技赋能为社区治理减负增效。推动“城市大脑”向社区治理领域延伸,开展杭州市社区智治在线规划研究和试点,推进我市社区治理的数字化转型,逐步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推动实现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和数据的一次采集、一次录入、共建共享,目前下城区已率先完成试点平台建设。
三是进一步拓展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坚持面向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我们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制定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地每年按照不高于辖区内社区总数10%的比例,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极大提振了队伍士气。积极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将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分别纳入区、县(市)和街道(乡镇)后备干部人选,并在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2019年全市共有52人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另有88名社区工作者通过定向招考成为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同时,我们在政治上加强关心关爱,注重在社区工作者队伍挑选“两代表一委员”。目前有不少社区工作者成为省、市、区的“两代表一委员”,主动参政议政。注重打造好社区工作者群体形象,广泛利用国际社工日、社区工作者节、邻居节以及“最美社工”推选等活动,弘扬新时代社工精神,2019年我市还对30名“最美社工”授予行政奖励。开展社区领军人才、督导人才选拔工作,建立100名城乡社区领军人才队伍,培育63名社会工作督导助理,推动社区工作者走专业化道路。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认真贯彻落实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等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含金量”,让更多年轻有为的社区工作者愿意留在社区岗位上。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大力宣传报道专职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展现广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可度。
四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培养,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12家区县级社工学院和实训基地,实行分级分层分类培训,确保所有社区工作者每年轮训一遍,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市级每年投入110余万元培训经费,定期举办社工继续教育、高级实务、三社联动等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务”的方式授课,培养社工实践技能、服务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时,注重选聘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从源头上保证了社区工作者的质量。探索建立“全科社工”“项目社工”、领军人才、督导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动“跨市学”“出境学”,累计选派72名优秀社工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开拓国际化视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搭建社区工作者学习和交流的平台,通过上挂、轮岗、横向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思路,锻炼工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社区工作者培育平台,鼓励各地建立社工学院、社工学校,为社工提供系统化和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全科社工”制度,普遍建立社区综合服务接待岗,实行“一口式受理、全科式服务”,减少坐班人员,增强走访力量。以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室为载体,推动社区工作者以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开展青少年服务、志愿互助、为老服务、文体教育、矛盾调处等项目,不断增强服务效能。继续实施高层次社工人才培养工程,开展领军人才选拔活动和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成长。
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社工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杨婷婷,联系电话:85159162。
杭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