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0-2506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医保提〔2020〕28号 | 公开日期: | 2020-07-01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童桂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中医传统治疗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淳9号)收悉。经商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历史积累的宝贵财富,对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有特殊贡献,我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支持中医药事业的继承发展,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在医保制度设置、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
一、关于完善支持中医药的医保政策
(一)医保目录制定
2019年国家医保局制定发布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载药品2643个,其中西药部分1322个,中成药部分1321个(含民族药93个),还明确纳入了892个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本次调整新增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目录中西药和中成药占比达到1:1,较2017年版目录中成药占比进一步增大。2015年8月20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94号),决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为全省三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全国首个将中药配方颗粒作为独立药品列入地方医保支付范围的省份。
我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由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规定组织制定。除了非疾病治疗和辅助性治疗等项目外,大部分治疗性的推拿、针灸、正骨等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相应服务发生的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管理中,实行的是西医项目由中西医共用,中医项目仅适用中医的扶持倾斜政策,凡有能力开展的检查、治疗、手术等项目中医医疗机构均能实施。
(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以省为主,国家、省和市三级管理。国家已立项且我省确需开展并收费的项目,医疗机构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定价建议,由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价格;国家尚未立项且我省确需开展并收费的项目,应由医疗机构先向省卫健委提出立项申请,再由省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立项后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定价建议。
我市在多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时,均重点提高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如,2014年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中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上调35%,2019年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又对普通针刺、温针针刺、拔罐、中医熏洗治疗等85个中医类项目进行了调整,上调幅度20%。调整后我省中医诊疗项目价格大部分高于上海。
(三)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为实现公开、公正、全面、高效的医疗费用审核,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3年2月正式上线了计算机辅助审核系统,实现了“人机共审”的医保阳光审核新模式。审核引擎根据审核规则进行自动审核,再由审核人员确认自动审核结果,经初审、复审程序后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确认,定点医药机构在确认阶段(时间跨度约40天)可以提供相关诊断依据、佐证材料等进行反馈申诉,最终形成终审结果。
(四)按病种付费政策
2018年,国家医保部门确定了130个按病种付费推荐病种,没有排除对这些病种治疗使用中医方法,同时考虑中医特点还专门提出了8个中医特色病种。同年6月,省人社厅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4号),从2018年8月1日起,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等9种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明确了相应疾病的建议处方及单贴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将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建议处方范围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浙江省医保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2号)等文件精神,于2019年9月27日出台《杭州市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细则》(杭医保〔2019〕30号),明确我市将在现有医保支付方式基础上,加快推进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DRGs点数法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按项目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结合委员提出的完善中医医保政策的建议,我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支持中医药传统诊疗服务
从长远看,中医治疗具有安全、高效、经济、副作用小等显著特点,特别在治疗常见病、慢性病与多发病方面,受到广大患者的肯定,同时又能够有效节省医疗成本,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制定,我市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是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市级医保部门无相关制定权限。对于代表提出的将穴位按摩等群众认知好、疗效肯定的中医药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国家和省医保部门反映,在今后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制定工作中,应予重视并统筹考虑将中医传统治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问题。因经络拍打等中医传统诊疗项目国家尚未立项,建议向省卫健委提出立项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后予以确定。
(二)完善中医诊疗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以科学方法为指导、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三)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医保支付方式是影响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重要政策,是医保部门核心的政策工具之一。我局将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以同病同效同价为原则,选择适宜病种开展DRGs点数付费试点。
(四)配合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
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医“治未病”服务,主要侧重于中医预防和治疗亚健康,国家也要求将中医“治未病”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我们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密切关注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配合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