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0-2504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提〔2020〕25号 公开日期: 2020-06-22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0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6-22 14:1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马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50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难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市桐庐县于2017年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市医保部门之前也积极开展探索,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制定了《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送审稿)》,并按要求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但因国家和省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定位不明确等种种原因,最终稿未能上会审议。201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杭州市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体系建设的通知》,发布了杭州市长期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试行标准。

今年5月6日,国家医保局就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发布了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基本明确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征求意见稿明确,每省1个试点城市,我省宁波市已于2017年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我市暂未列入国家试点名单。

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我们于5月中旬和6月初先后专题向省医保局和国家医保局汇报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思路方案,以期争取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但国家医保局基于全国试点工作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熟经验的实际,目前暂不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将着力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健全多部门协商协调机制,共同指导地方继续做好试点。

尽管如此,我们仍将按照“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的同时,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尽早谋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案,扎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调研,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5月28日,我局联合市卫生健康、民政、财政等部门成立了长期护理保险专题调研组,讨论明确了调研方案,并按计划启动相关工作,以期尽快拿出省医保局要求的具备“浙江标准”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重点内容是科学设计制度框架,合理界定保障范围,进一步明确单位、个人和政府缴费职责,建立适度、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实际的待遇标准和服务标准,公平公开的评估机制等。同时,制度建设起始阶段,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失能人员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日间照料等多种形式的长期护理需求为目的,加强护理机构建设,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护理机构,建立健全长期护理培训体系,培养专业化队伍。积极整合医疗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和人力社保部门在社区的各类服务资源,强化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合作衔接,努力实现医养结合向社区、家庭延伸,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促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多方面连续性的服务。

三是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长期住院费用管控机制,会同卫生健康、民政部门严格规范长期住院医养不分、医护不分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是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政府与市场有机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事业“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让杭州人民生活的更有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