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20-2580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教就〔2020〕6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残联,卫生健康局: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残疾人之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全市“一张图”监管,根据市残联、市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的通知》(杭残联〔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19〕10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拉高目标定位
按照打造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残疾人事业展示窗口的要求,围绕“到 2022 年,各区、县 (市)均建有1家以上综合性、示范性的‘残疾人之家’;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均建有至少1 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三星级及以上达100 %,实现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机构托养、庇护照料和康复服务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目标,以2022年为限,着力从全面覆盖和规范提升两个维度,加强统筹规划,细化目标任务,按年度明确三年期的机构新建和提升计划(见附件1,请各地于4月24日前报市残联教就部),并将任务分解到街道(乡镇),责任落实到人。各地“残疾人之家”机构覆盖、星级升降、人员培训等情况纳入市残联对区、县(市)残联年度工作目标评估。
综合性、示范性的“残疾人之家”为五星级的增强版,是体现我市残疾人工作水平、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星级评定总分应达到200分以上。
二、拓展服务对象
“残疾人之家”面向本市辖区内的所有残疾人,以劳动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同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辅助性就业、心理疏导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增设服务内容和项目。
“残疾人之家”作为社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平台,劳动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和重度残疾人比例要达到60%以上;已经具有精防等级的“残疾人之家”的精神残疾人比例要达到30%以上。“残疾人之家”服务对象每日到站人数需达到在册人数的80%以上。
三、提升服务水平
提升专业化水平。既要继承“三疗一教”传统,巩固既有工作成果,又要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打造杭版“残疾人之家”新名片,使其成为区域社会治理的基地、联系残疾人的议事阵地、党建联动的平台、志愿帮扶的场所。“残疾人之家”要紧扣一项基本功能,做强两大核心功能。一项基本功能即生活照料;两大核心功能是指康复和就业。要按照“大康复”的理念和精准康复的要求,充实细化教育康复、职业康复(职业培训)、社会康复(无障碍、文化建设、文体活动等)内容,加强医学康复(康复训练、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服务等)分类分级管理,尤其要按照《杭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就业要按照项目化的思路,通过政府采购、企业订单等多种形式,实现残疾人辅助性、过渡性就业。同时,要突出文化建设,在立面设计、软装风格、色系搭配、墙体文化、无障碍环境等方面,要营造有爱无碍、温馨和谐、身心愉悦、向上向善的文化氛围。
提升社会化水平。积极培育、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专业机构兴办“残疾人之家”,实现“残疾人之家”建设主体多元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进专业机构、专业团队,提升“残疾人之家”专业化运营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党建结对、对接企业团建、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深挖并汇聚各界力量,丰富服务项目,强化服务功能,使“残疾人之家”成为社会关心关爱、志愿帮扶的阵地和平台。
提升智能化水平。发挥杭州“中国最具创新力的智慧城市”的优势,加强“残疾人之家”智慧化发展研究,并逐步探索应用。通过植入智能“芯片”,实现“残疾人之家”服务规范高效和管理效能的蝶变升级。
四、加强规范管理
实行“五个统一”,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
统一机构名称。原“仁爱家园”工疗站、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辅助性就业机构,以及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或者依托合法主体设立的符合条件的机构,统一命名为“残疾人之家”。
统一创建标准。以《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试行)》为蓝本,吸收原“仁爱家园”工疗站的精防等级评定办法,制定全市统一的杭版“残疾人之家”创建标准。
统一评估机制。市残联会同市卫健委,邀请有关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统一的评估小组,形成统一的评估体系,明确《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见附件2),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和复评工作,不再另行开展精防等级等其他评定。评估结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星级评定、市残联和市精卫办日常督查两部分构成,日常督查占比60%,第三方星级评定占40%。(责任处室:教就部牵头,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处、康复部配合)
统一扶持政策。各区、县(市)应遵照《通知》和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杭残联[2018]94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残疾人之家”星级补贴和运营补贴资金的拨付应以杭州市评估结果通报为依据。各类服务对象同等享受“残疾人之家”相关扶持政策。综合性、示范性“残疾人之家”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责任处室:教就部)
统一规范管理。建立“残疾人之家”报备制度,已经挂牌成立的“残疾人之家”不得随意关停,机构注销、变更、关停(暂停)应向所在区、县(市)残联申报,再由区、县(市)残联向市残联备案。分类分层次面向“残疾人之家”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市本级负责管理人员和精防医生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班,管理人员取得市残联与市精卫办颁发的结业证书,方可持证上岗;各区、县(市)负责服务人员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培训管理工作由市残联康复部统一组织实施。为减轻基层负担,市残联将合并精简、统一编制印发“残疾人之家”工作台账,并研究开发、逐步应用电子台账;工作台账作为 “残疾人之家”机构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处室:康复部、市精卫办、教就部)
附件:1.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新建和提升计划表
2.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残疾人之家”新建和提升计划表
区、县(市)残联(盖章):
街道(乡镇) | 2019年 星级评定结果 | 拟新建、提升计划(等级)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已建 | |||||
未建 | |||||
注:1.按照杭残联【2020】1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市)均建有至少一家综合性、示范性“残疾人之家”;所有街道(乡镇)均建有至少一家规范性“残疾人之家”。
2.“拟新建、提升计划(等级)”各年度中,请注明“三星”、“四星”、“五星”或“示范”。
附件2
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规范化“残疾人之家”需满足“八个有”基本条件,即:
(一)有合法的主体:机构须依法登记注册,或者依托合法主体设立,包括依托各类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职业康复机构、卫生服务机构(精神病院)、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
(二)有统一的标牌标识: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机构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
(三)有稳定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以劳动年龄段的智力、精神(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为主且人数不少于5人。劳动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比例要达到60%以上;已经具有精防等级的“残疾人之家”的精神残疾人比例要达到30%以上。服务对象每周在机构接受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过渡就业期间可适当放宽),并签订服务(就业)协议。服务对象每日到站人数需达到在册人数的80%以上。
(四)有适宜的服务场所:机构选址应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房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场所达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
(五)有配套的设施设备:包括用于办公、后勤服务等的基本设施设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功能设备以及用于消防、防盗、门卫等基本安全设施设备和无障碍设施设备。
(六)有完善的服务功能: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精神卫生等服务功能齐全,能够提供中餐和午休服务及康复医疗、娱乐健身、工(农、药)疗等服务,并根据场地条件和残疾人需求,组织参与社会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等。
(七)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岗位设置合理,实行专职负责人负责制。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10,专职和兼职人员共不少于2人,并聘有专(兼)职医护人员。专职负责人、管理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残疾人相关法规和专业服务知识。
(八)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基础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实行个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推行日常服务台账管理,做到一日一志。1年内未发生侵害残疾人权益事件或责任事故,无机构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二、星级标准
符合“八个有”基本要求的“残疾人之家”,可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申请一到五星级的评定:
(一)综合性、示范性“残疾人之家”
1.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800㎡以上;
2.专职负责人参加省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精神卫生等功能齐全,康复和就业项目丰富,特色明显;
4.各类规章制度健全,有科学的服务规范;
5.建成并运行满一年,服务和管理专业化水平较高;
6.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达到25人(含)以上;
7.有成熟的社会化运行机制,社会协和程度较高;
8.星级评定总分达到200分,且设施设备、人员设备、服务功能、服务品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满意度测评等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70%。
(二)五星级“残疾人之家”
1.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500㎡以上;
2.专职负责人参加省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精神卫生等功能齐全,并在某些领域富有特色;
4.各类规章制度健全,有科学的服务规范;
5.建成并运行满一年;
6. 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达到20人(含)以上;
7.星级评定总分达到180分,且设施设备、人员设备、服务功能、服务品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满意度测评等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
(三)四星级“残疾人之家”
1.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300㎡以上;
2.专职负责人参加省(市)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精神卫生等功能较齐全,并在某些领域较有特色;
4.各类规章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服务规范;
5.建成并运行满一年;
6. 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达到16人(含)以上;
7.星级评定总分达到160分,且设施设备、人员设备、服务功能、服务品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满意度测评等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
(四)三星级“残疾人之家”
1.专职负责人参加市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备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精神卫生等功能;
3.各类规章制度健全,有相应的服务规范;
4. 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达到10人(含)以上;
5.星级评定总分达到150分。
(五)一、二星级“残疾人之家”
1.专职负责人参加市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基本具备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精神卫生等功能;
3.各类规章制度健全;
4. 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达到5人(含)以上;
5.星级评定总分分别达到120分、140分。
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项目表
项目 | 评 估 指 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场所及设施设备20分 | (1)场所 | 5 | |
机构名称及标识 | 1 | 有:1分;无:0分 | |
室内外环境及卫生 | 2 | 较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
场所是否符合封闭式管理要求 | 1 | 是:1分;否:0分 | |
人均建筑面积 | 1 | 大于等于15㎡:1分;小于15㎡:0分 | |
(2)设施 | 10 | ||
功能区设置 | 3 | 有独立的康复室、培训室、作业室、文体活动室,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午休室 | 1 | 有:0.5分;男、女独立加0.5分 | |
卫生间 | 1 | 有:0.5分;男、女独立加0.5分 | |
食堂 | 1 | 有:1分;无:0分 | |
室外场地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出入口、楼梯、通道、卫生间等) | 3 |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3)设备 | 5 | ||
设备保养 | 2 | 破损且影响使用的,每台/件扣0.5分,扣完为止 | |
专用设备使用说明(包括消防、康复设备等) | 1 | 有:1分;无:0分 | |
监控设备 | 2 | 配有全区域监控:2分 | |
(二)人员配备29分 | (1)庇护服务对象和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 22 | |
庇护服务对象 | 20 | 庇护服务对象达到5人得3分,达到10人得7分。10人以上,每多1人加1分。最多20分。 | |
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及配备比例 | 2 | 无专职负责人不得分;有专职负责人且专职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比例大于等于1:6得2分,大于等于1:10得1分。 | |
(2)医护人员 | 3 | ||
医护人员配备 | 3 | 有专职医护人员:3分 | |
(3)学习培训 | 4 | ||
日常学习 | 1 | 每月一次:1分; | |
人员岗位培训 | 2 | 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并合格:1分; | |
学习培训成效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三)服务功能36分 | (1)生活照料 | 6 | |
冷热饮用水 | 1 | 有:1分;无:0分 | |
午休服务 | 1 | 人均一铺:1分;人均不足一铺:0.5分 | |
午餐服务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空调服务 | 1 | 有:1分;无:0分 | |
接送服务 | 2 | 较好:2分;一般:1分;无:0分 | |
(2)康复服务 | 9 | ||
药物配备和精神残疾人服药 | 2 | 配有常用非处方药物,药物专柜保管,指导督促精神残疾人按医嘱服药,有服药记录:2分,一项不落实扣0.5分 | |
康复(医疗)问询,检查和指导 | 1 | 大于等于2次/月:1分 | |
康复训练 | 2 | 有专业指导:1分 | |
心理健康服务 | 2 | 大于等于2次/月:2分 | |
医疗服务保障 | 2 | 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0.5分 落实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1分 | |
(3)文体活动 | 5 | ||
文体活动时间 | 2 | 每天一小时:2分 | |
户外活动 | 1 | 每年两次:1分;每年一次:0.5分;无:0分 | |
文体竞赛 | 1 | 每年两次:1分;每年一次:0.5分;无:0分 | |
特色项目 | 1 | 有:1分;无:0分 | |
(4)技能培训 | 8 | ||
生活技能培训 | 2 | 至少4项技能:2分,少一项扣0.5分 | |
社会适应能力培训 | 2 | 至少4项技能:2分,少一项扣0.5分 | |
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 2 | 至少4项技能:2分,少一项扣0.5分 | |
基础知识学习(生活、卫生、就业等) | 1 | 每月一次:1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生活技能、职业技能竞赛 | 1 | 每年一次:1分,未组织不得分 | |
(5)劳动就业 | 8 | ||
劳动项目及产品供应和销售渠道 | 2 | 有项目且有稳定渠道:2分 | |
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 1 | 合理:1分;不合理:0分 | |
劳动报酬 | 1 | 有报酬:1分;无报酬0分 | |
内设劳动岗位(卫生、服务、门卫、内勤等) | 1 | 三个以上岗位:1分;有0.5分;未设置0分 |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 | 机构为所有残疾人缴纳保费:2分 | |
辅助性就业机构 | 1 | 达到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求:1分 | |
(四)服务品质24分 | (1)服务规范 | 6 | |
环境清洁规范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个人卫生规范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康复服务规范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文体活动规范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生产劳动规范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志愿服务规范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2)体检与评估 | 8 | ||
进入机构前体检 | 2 | 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全面:2分 | |
评估人员 | 1 | 评估人员经过专业培训:1分 | |
评估工具 | 1 | 有生活、认知、语言能力评估工具,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评估周期 | 1 | 半年评估一次:1分 | |
评估小结 | 1 | 针对性好:1分 | |
评估结果应用 | 2 |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训练方案:1分 | |
(3)服务成效 | 10 | ||
仪容仪表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个人卫生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精神状态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身体功能 | 2 | 明显改善:2分;有改善: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与管理服务人员关系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兴趣特长 | 1 | 有:1分;无:0分 | |
交往礼仪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再就业能力 | 2 | 有2人以上实现正规就业:2分 | |
(五)日常管理38分 | (1)规章制度 | 5 | |
出入登记制度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人员管理制度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考勤考绩制度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安全管理制度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财务管理制度 | 1 | 有:0.5;内容科学完整:0.5分 | |
(2)档案管理 | 6 | ||
个人信息管理(残疾人基本情况、健康档案、评估资料、考勤和奖励等) | 3 | 按“一人一档”建立个人档案,信息完整:3分 | |
服务台账管理 | 3 | 按照“一人一志”要求建立台账,信息完整:3分 | |
(3)食堂管理 | 3 | ||
食谱 | 1 | 每周公布食谱:0.5分 | |
食品采购渠道 | 1 | 可追溯:1分;不可追溯:0分 | |
食品留样 | 1 | 按规定留样:1分 | |
(4)安全管理 | 19 | ||
服务(就业)协议 | 1 | 有协议:0.5分 | |
出入管理 | 2 | 有专职门卫:1分 | |
人员着装或标识 | 1 | 人员统一着装或统一标识:1分 | |
晨检 | 1 | 每天晨检:1分;不定期晨检:0.5分;无晨检:0分 | |
消防安全 | 4 | 通过消防验收:1分 | |
应急管理 | 3 | 有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和处置流程:1分 | |
预防意外(包括卫生间、浴室防滑措施,设施设备锐角安全处理,刀剪等锐器管理、烧开水设施防护、感染控制等) | 5 | 发现一项安全隐患扣1分,扣完为止 | |
保险 | 2 | 参加机构综合保险:2分 | |
(5)财务管理 | 2 | ||
资金使用 | 1 | 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扣1分 | |
账目记录 | 1 | 发现账目记录不规范扣1分 | |
(6)数字化管理 | 3 | 较好:3分;一般:1.5分;差:0分; | |
(六)文化建设 | (1)墙面文化 | 3 | |
管理、服务制度上墙 | 1 | 有:1分;无:0分 | |
管理服务人员照片及职责分工上墙 | 1 | 有:1分;无:0分 | |
医护人员资格证、餐饮许可证、餐饮从业 | 1 | 有:1分;无:0分 | |
(2)氛围营造 | 4 | ||
标牌标识(指示牌、安全通道标识、禁烟标志等) | 1 | 设置完整:1分;不够完整:0.5分;没有0分 | |
环境绿化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空间布局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服务理念展现 | 1 | 较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3)宣传、教育与荣誉 | 7 | ||
宣传栏 | 1 | 有宣传栏:0.5分 | |
宣传手册或其他宣传资料 | 1 | 有宣传手册或资料:0.5分 | |
培训课程 | 2 | 有自行编写并正式出版的针对性培训教材:2分 | |
荣誉 | 3 | 有国家级荣誉:3分 | |
(4)员工形象和职业发展 | 6 | ||
员工着装 | 1 | 发现一名员工未着工作服或者着装不整,扣0.5分,扣完为止 | |
员工外出交流 | 1 | 每年组织员工外出学习交流:1分 | |
员工职业规划 | 1 | 有:1分;无:0分 | |
员工评比 | 1 | 有评比制度:0.5分 | |
员工组织(党组织、工会组织等) | 2 | 有组织:1分 | |
(七)满意度测评10分 | 机构满意度测评(生活照料满意度、技能培训满意度、康复服务满意度、文体服务满意度、劳动就业满意度等) | 10 | 根据测评结果赋分 |
(八)社会参与13分 | (1)社会活动 | 2 | |
宣传活动(现代残疾人文明观、残疾人法律法规) | 1 | 每季度一次:1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服务社会或者参与社区活动 | 1 | 每半年一次:1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2)社会捐赠 | 2 | ||
资金或物资 | 1 | 有:1分; 无:0分 | |
捐赠管理 | 1 | 有制度:0.5分 | |
(3)社会监督 | 4 | ||
座谈会(家长会、亲友会) | 1 | 每半年召开一次:1分,没有:0分 | |
意见箱 | 1 | 有:0.5分 | |
负责人接待日 | 1 | 有:0.5分 | |
与残疾人及家属沟通渠道(电话、微信、QQ等) | 1 | 有:0.5分 | |
(4)社会影响力 | 5 | ||
报纸、杂志报道 | 2 | 省级及以上:2分 | |
电视媒体报道 | 2 | 省级及以上:2分 | |
网络报道 | 1 | 较好:1分; 一般:0.5分; 差:0分 | |
(九)志愿服务10分 | (1)志愿服务管理 | 3 | |
志愿服务计划 | 1 | 有:1分;无:0分 | |
志愿服务协议(与志愿服务组织) | 1 | 有:1分;无:0分 | |
志愿者培训 | 1 | 有:1分;无:0分 | |
(2)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 4 | ||
志愿服务活动 | 1 | 每月有志愿服务活动:1分 | |
与基层党、团组织开展共建活动 | 1 | 每年不少于2次:1分;每年有1次:0.5分;无:0分 | |
固定服务项目 | 1 | 有:0.5分 | |
活动记录(方案、过程、总结) | 1 | 有:1分;无:0分 | |
(3)志愿服务成效 | 3 | ||
服务覆盖率 | 1 | 较高:1分;一般:0.5分;低:0分 | |
活动成果(媒体报道、劳动成果等) | 2 | 较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
(十)特色 | 机构开展特色创新服务项目,如:为社区居家残疾人及家庭提供特色服务,开展相关调查和研究并形成有价值的成果 | 20 | 有机构申报,经评估认定,具有重大创新并有重要社会影响的可推广的特色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加1-5分。综合考虑:(1)独创性;(2)可持续;(3)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