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信息
时间:2020-03-26 16:0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工程名称

格力电器杭州智能电器产业园(杭大江东工出(20175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

格力电器(杭州)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资质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乙级

设计单位/资质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

监理单位/资质

浙江铭阳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甲级

施工单位/资质

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工程名称

格力电器杭州智能电器产业园(杭大江东工出【201612号地块项目、杭大江东工出【201619号地块工业用地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

格力电器(杭州)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资质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乙级

设计单位/资质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

监理单位/资质

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甲级

施工单位/资质

浙江高运建设有限公司/一级

一、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主要管理制度

(一)工程安全目标: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值在 75 分及其以上。

2、文明施工达到市容环境卫生、场容场貌整洁的要求,按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得分值在 75 分及其以上。

3、无重伤死亡事故,负伤频率≤1‰。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合格”工地。

(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5、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8、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技术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6、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8、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施工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6、对架、网、塔吊、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7、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8、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9、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组织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0、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质量员: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4、质检人员应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材料员: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供应。

2、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3、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4、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班组长:

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3、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4、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8、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建委要求做到全面百分百扬尘控制、环境保护措施:

1、现场封闭管理“百分百”

施工现场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合计3200米; 围挡(墙)按要求设置采用绿色围挡并设置公益广告;出入口位置全部按照要求设置包含有企业形象标识和城建工程名称的门头,设置环境保护牌、公示工程信息,并明确责任人及监督电话。

2、现场湿法作业“百分百”

土方开挖、回填施工期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时,在塔吊、围墙安装喷淋洒水,确保现场完全湿法作业、扬尘无污染。

3、场区道路硬化“百分百”

各单体建筑四周设置主要施工通道并全部硬化处理,主通道全部硬化处理的同时在两侧设置不小于1.8米的围挡,出入口、边角区、通道两侧均设置绿化,确保现场整洁、无尘、无污染;

4、渣土物料覆盖“百分百”

现场严格控制不采用自拌砂浆、自拌混凝土,施工场地无砂石料堆放,全部采用预拌砂浆进行作业施工,预拌砂浆桶设置位置合理,并全面封闭,外侧采用绿色美观的人工草坪美化,砂浆桶周围设置喷淋、冲洗装置,确保砂浆使用期间无尘、无污染;

5、出入车辆清洗“百分百”

项目主通道口设置在项目南侧,在大门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含冲洗池、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配备高压水枪;由专人负责车辆冲洗,出厂运输车辆轮胎及车厢出来干净;周边道路无反应、未投诉,车辆驶入马路无胎痕、车辆运输渣土全封闭覆盖洒落至马路情况未零,

6、噪声控制“百分百”

施工噪声包括现场施工生产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用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对噪音较大的机械,在中午(12时至14时)及夜间(20时至次7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