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C006/2020-2572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12-22 |
发布单位: | 钱塘新区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有效性: | 有效 |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不断提升环保治理设施能力和环保管理水平,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钱塘管发〔2019〕33号)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实施完成的污染防治类项目、示范创建类项目和其他生态环保项目等符合申请补助奖励要求的项目进行公开受理申报,同时对预计2021年实施完成的项目,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作为储备项目列入新区2021年污染防治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污染防治类项目
1.水污染治理设施新增或技术提升改造项目、中水回用等DCS中控系统建设项目;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新增或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3.改造为清洁能源的燃料结构调整项目;
4.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污染源减量项目;
5.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项目(包括新建、运维和数据购买)。
对列入2020年区级或区级以上污染防治计划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二)示范创建类项目
1.荣获区级及以上“多绿工程”(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等)称号的项目。
2.荣获区级及以上“环境教育基地”称号的项目。
(三)其他生态环保项目
其他特殊情况的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商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2020年补助奖励的企事业单位,需填报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一式四份),并提供项目合同、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等材料;
2.申报2021年储备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需填报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并提供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工程类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非工程类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四、联系方式
1.水污染防治项目的申报请联系水科戴工82981357;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的请联系大气科刘工82987337;
3.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申报的请联系大队黄工82987345;
4.示范创建类项目的申报请联系综合科韩工82981353;
5.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生态科潘工82981319。
附件:1.不予补助奖励的五类情况.docx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
2020年12月21日